圣经真理题库

第十系列 生命的认识与经历

生命的认识
第三十篇 生命之律

读经:来八10,耶三一33,罗八2、4,雅一25,约十三34,加六2,林前九21,来八12

壹   每一种生命都有一个律;生命越高,生命的律就越高;我们从神所得神圣的生命是最高的,所以有最高的律,就是这里所说的律;这就是生命之律(见罗八2生命之灵的律)—【来八10注1】:

一     神将祂神圣的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就把这最高的律放在我们灵里,这律又从我们灵里扩展到我们内里的各部分,就如心思、情感和意志,而成为几个律—耶三一33,来八10。

二     这生命之律与字句的律法不同;生命之律是凭着并照着生命的元素,从里面规律我们;字句的律法是凭着并照着死的字句,从外面规律我们;死的字句律法在于外面的教导,这生命之律却在于内在的知觉—11节。

三     我们众人,无论大小,既然都有生命之律,就不需要照着字句的律法而有外面的教导(11节)。

贰   新约的中心、内容和实际,乃是内里生命的律—罗八2,来八10注1,【耶三一33注1】:

一     就其素质说,这律指神圣的生命,而神圣的生命就是三一神,具体化身在包罗万有的基督里(西二9),并实化为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三一神已经过过程并终极完成,成为祂选民的一切。

二     按其生命说,新约的律乃是三一神;按其功用说,新约的律乃是全能的神圣性能;这神圣的性能在我们里面行作一切,为着完成神的经纶—耶三一33,罗八2。

三     按这性能,我们能认识神、活神、并在神的生命和性情上被祂构成,使我们成为祂的扩增、扩大,作祂的丰满,使祂得着永远的彰显(弗一22~23,三19~21)。

四     不仅如此,内里生命之律的性能,将我们构成基督身体的肢体(林前十二27,弗五30),有各种的功用(罗十二4~8,弗四11、16)。

叁  完备的生命之律,是我们重生时分赐到我们里面之神生命的功用,且在我们基督徒的一生中,用神生命追测不尽的丰富供应我们,释放我们,使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并成就字句律法一切义的要求(罗八2、4),因此是自由的律法—【雅一25注2】:

一     完备自由的律法,不是写在我们外面石版上字句的律法,乃是写在我们心上生命的律法(来八10),其道德标准符合主在山上颁布的国度宪法(太五~七)。

二     这律法就是基督的律法(林前九21),甚至是基督自己,活在我们里面,借着将神的性情分赐到我们里面,规律我们,使我们能过彰显神形像的生活:

1     基督的律法,指借着爱运行、更高更好的生命之律(罗八2,约十三34);爱是神圣生命的结果和彰显(参林前十三),也是那灵的果子(五22)—【加六2注1】。

2     基督的律法,也就是爱的律法,必须由生命之灵的律将其实化,使我们能彼此担当我们的重担—2节。

3     保罗是以基督为生命,凭基督活着;这活在他里面作生命的基督,带有生命的律,也就是生命的律(罗八2),管治他,规律他,使他对基督是正当的,合法的,正直的,适当的,所以是在一个更高更好的律法之内,服于这生命的律法;因此,他对神也不是在律法之外,而没有律法—【林前九21注2】。

三     字句的律法不能赐人生命(加三21),只能暴露人的软弱、失败,将人留在奴役里(加五1与注4),因此是辖制的律法—【雅一25注2】。

四     遵守旧约的律法,不过使我们与神、与人是对的,使我们本于律法得称义;但凭着内里生命的律法(来八10~11,罗八2)而活,乃是活基督并显大基督(腓一20~21),为着建造基督的身体以彰显祂(弗一22~23),并建造神的家以满足祂(提前三15);这是为着按神新约的经纶,完成神永远的目标。

五     我们即使遵守旧约的律法得以完全,还是达不到神永远的目标;惟有凭着内里生命的律法而活,才能达到;这样的生活自然而然、不知不觉的成就超过旧约律法所要求的(罗八4),甚至达到太五~七所启示国度宪法的标准。

肆   我们作神的子民,以及祂作我们的神,乃是照着生命之律;今天神与我们的关系,完全是基于生命之律;所以,我们今天的行事为人,无须照着字句律法的知识,乃要照着生命之律的知觉—【来八10注5】:

一     神首先将祂的律法分赐到我们里面,然后写在我们心上;祂是在我们经历生命之律的时候写的—【来八10注3】:

1     耶利米书三十一章三十三节这里所题生命的律写在我们心上,符合新约的教训,论到神圣生命从我们全人的中心(我们的灵)扩展到圆周(我们的心);—来八10注1一段,罗八9注2,弗三17注2,【耶三一33注3】。

2     神将祂的律写在我们心上,乃是借着从我们的灵运行到我们的心,将祂的所是写到我们全人里面;参林后三3注4。

二     在新约里,应许我们:(二)将神的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借以分赐生命之律(10节上);(三)有特权得着神作我们的神,我们作祂的子民─这生命使我们能在与神的交通中享受神(10节下);(四)有生命的功能,使我们凭生命内里的路认识神—11节,【来八12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