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真理题库

第十系列 生命的认识与经历

生命的经历
第十七篇 不能毁坏的生命

读经:徒二24,十一18,赛四九6,创二21,约十九36,来七16,出十二46,提后二19

壹 主是神,也是复活(约一1,十一25),有不能毁坏的生命(来七16);祂既是这样一位永活者,死就不能拘禁祂;祂将自己交于死,死却无法扣住祂,反而被祂击败,祂就从死里复活了—【徒二24注2】:

一 希腊文,zoe,奏厄,指神的生命(弗四18),永远的生命(约壹一2),非受造、不能毁坏的生命(来七16),就是基督自己(约十四6,十一25,西三4)作为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这灵是属于这生命的—罗八2,【徒十一18注1】。

二 这生命乃是信徒悔改后,借信入基督而得着的(约三15~16),使他们得享完全的救恩(罗五10)。

三 彼得传的福音所包含的神圣福分,不仅有赦罪(徒五31,十43)和得救(二21,四12),也有圣灵(二38)和生命;赦罪对付人的罪,生命对付人的死(约五24,约壹三14,林后五4)。

贰 神将基督作为光赐给万民,使祂成为神对所有世人的救恩(太四16,路二30~32);这光的生命(约一4,八12),乃是不能毁坏的生命(来七16下),不朽坏的生命(提后一10下),和我们所该持守那真实、永远的生命(提前六19、12),成了神在祂的义里对我们的救恩—罗五10、17,【赛四九6注3】:

一 基督作耶和华的仆人事奉神,乃是作神选民的约和光,叫祂成为神完全的救恩,直到地极(四二5~7,四九6、8下~9上)。

二 神完全的救恩是基于神的公义,完成于神的生命(罗五17、21);神公理中的义,以及借神的光而有的生命,乃是神救恩的两个基本因素(罗一16~17,五18下,多三7)。

三 神救恩的两方面,包括基督作约,为着称义;以及基督作光,为着生命(罗五10):

1 基督作约,借着祂的死满足神的公义,好称义我们,这是神完全救恩的基础;基督作光,在祂的复活里分赐生命,这是神完全救恩的完成—10节。

2 至终,神完整的救恩具体表现于新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乃是一个生命建造在义的根基上的故事(启二二1~2,二一14、19~20与19注1二段)。

四 这生命也保证我们,担保我们这些神生命里的后嗣,有权利承受神连同祂一切的丰富,作我们永远的基业(徒二六18);这光的生命在我们里面一直长大,产生我们今天的召会生活(弗五8),并终极完成于永世里的新耶路撒冷(启二一2~3、9下~11、18~23,二二1~5)。

叁 从亚当裂开的肋旁所取出的肋骨,预表基督那不能折断、不能毁坏之永远的生命(来七16),从祂被扎的肋旁流出来(约十九34),好将生命分赐给祂的信徒,以产生并建造召会作祂的补满—见约十九36注2,来七16注1,【创二21注2】:

一 在创二21~23,圣经首次提起骨头,就是从亚当身上取出一根肋骨,为着产生并建造夏娃,与亚当相配;夏娃预表召会是由主释放出来的复活生命所产生并建造的;因此,骨头是主复活生命的表号、象征,这生命是什么都不能毁坏的—【约十九36注2】。

二 主的肋旁被扎,但他的骨头一根也没有折断;这表征主肉身的生命虽然被杀,但他复活的生命,就是那神圣的生命,却不能为任何事物所伤害、毁坏;这就是用以产生并建造召会的生命,也就是我们信入他所得的永远生命(三36)。

三 基督成为大祭司,不是照着律法无能的字句,乃是照着不能毁坏之生命大能的元素,这生命是一切都不能毁坏,都不能消除的;今天基督就是借着这样的生命供职作我们的大祭司;因此,祂能拯救我们到底—来七25,【来七16注1】。

四 当基督被钉十字架时,祂的腿没有被打断(约十九33、36);基督未折断的骨头,表征祂那不能折断、不能毁坏之永远的生命,将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见创二21注2与约十九36注2—【出十二46注1】。

肆 召会乃是在基督里用神圣的生命建造的;这生命是不能毁坏、不能征服的(来七16,徒二24),并能抵挡来自任何源头的致死败落;因此,召会是神坚固的根基,永远立住,抵挡一切的异端—【提后二19注1】:

一 提摩太后书二章14~18节教导我们在消极方面如何对付异端,并在积极方面如何持定真理;照15、18、25节看,这里的根基并非指基督是召会的根基(林前三11),乃指召会是真理的根基;这与“真理的根基”相符,这根基托住真理(提前三15),特别是基督复活的真理(徒四33)。

二 历史证明,这位死过又活之永活基督的召会,凭着不能毁坏的复活生命得胜的抵抗了逼迫,并且昌盛的繁增—【启二10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