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时间服事者该有的进取

第六系列 同工课程
第一單元 引言:作同工的意義與同工的異象與託付

附录(一)— 藉着放下我們的尊嚴和老資格感作奴僕服事神的子民

讀經:利十三29,帖前二6~7,徒二十19,傳四13,撒上二27~35,加二1~9

壹 我們需要從自居的自尊感中蒙拯救—利十三29與註1,帖前二6~7:

一 利未記十三章二十九節說到在頭上和鬍鬚上的病;在聖經裏,頭,特別是頭髮,表徵我們的榮耀(林前十一15);鬍鬚與榮耀無關,而是與尊嚴有關:

1 自尊實際上乃是自居的尊貴;人留鬍子就是展示他的自尊。

2 頭(表徵榮耀)上和鬍鬚(表徵自尊)上會有病,這指明麻風很容易隱藏在人的榮耀和自尊裏;人得尊貴並不是麻風,但人自居尊貴,這就是麻風—利十三29。

3 鬍鬚上的病(利十三29下),表徵人的自居,自尊,要得到人的高舉;我們不該自居,反該看自己是無有的—太二三5~7,帖前二6,弗三8,提前一15。

4 甚至在釋放信息的時候,我們也可能尋求得人的高舉;講道的人可能努力表現自己多麼有學識、有知識、有口才,藉以自居尊貴;在公眾面前講道的人,很容易成了這樣患麻風的。

5 “我珍賞許多弟兄們愛基督與召會,並且絕對為着主的恢復;然而,他們沒有在基督裏行事為人,反而是在他們的尊嚴裏行事為人;他們也許定罪驕傲,卻寶貴自己的尊嚴”—歌羅西書生命讀經,第四十六篇。

6 渴求聲望和敬重是我們持異議的根由;卽使我們在一些事上錯了,我們可能仍舊想在那種情形裏保持尊嚴;渴求聲望以及因此而產生的異議,乃是出於人的己。

二 只顧自己的威望,而忽畧別人的尊嚴,乃是狡猾驕傲的表記:

1 年歲稍長一點的同工或長老,常會犯這個太有威望的毛病。

2 每個人都有各自的尊嚴,你不能隨便責備;你若隨便責備,就是顯出你的威望,而不顧到對方的尊嚴,這是一種狡猾驕傲的表記。

3 “我們不該倚靠任何聲望,也不可自居任何地位;只有主自己纔是我們的倚靠……一切的聲望、名譽、地位都必須接受十字架的破碎;若不讓十字架在我們身上把這些破碎,我們就毫無能力”—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一册,從新約聖經看基督作生命,第四章。

三 使徒雖然是基督的使徒,卻不維護自己的尊嚴—只在信徒中間為人溫和,如同乳母顧惜自己的孩子—帖前二6~7:

1 他們不要求任何地位或尊嚴;他們必須忘記他們是使徒,而像奴僕般服事神的子民—徒二十19,羅一1。

2 我們應當向保羅學習,絕不要求尊嚴或維護權柄。

貳 我們需要脫離老舊和老資格感—結四13,詩歌三八一首第三節,參太十八1~4:

一 從以利的歷史中,我們可以學習,我們不能相信所謂的資歷沒有所謂的老資歷能作我們的倚靠—撒上二~三:

1 我們若擺錯地位,就是“烏陵”和“土明”在你那裏都不管用,神反而要找小撒母耳—二35。

2 小撒母耳甚麼也不懂,神再三地來找他,神找到他,他不懂,還去請教以利—三4~18。

3 我們在事奉上不可自居地位;我們若靠安排,必定會落在老以利的光景裏。

4 相反的,我們要一直守住拿細耳人自願為神而活的地位,纔會新鮮,話語纔會有亮光—一11與註1,三19~21。

二 在使徒行傳十五章和加拉太書二章中耶路撒冷的情況也表明我們不該信靠年齡或老資格:7

1 我們仔細讀行傳十五章,就能看見在耶路撒冷有一種優越的氣氛;至少,那裏的使徒認為他們比保羅和巴拿巴較為優越。保羅和巴拿巴是未受割禮之人。

2 彼得、約翰和雅各比保羅年長,但保羅悔改信主以後,對於基督和神的經綸認識得比別人更多;保羅的確有許多可教導那些在耶路撒冷的人,但那裏的氣氛不適合他這樣作;所以,他沒有教導他們甚麼;然而,他也沒有從那些有名望的人領受甚麼—徒二二14,西一25,加二1~6。

三 若是一處召會有四位長老,有年長的也有年輕的,這四位長老應該彼此完全敞開,完全平等:

1 若有人說,“我是第一,其他幾個在我之下;我是獨一帶頭的,其他幾個都得聽我的”;這是不可以的,一定沒有祝福;卽使路走對了,立場站對了,但湧流不出祝福。

2 只要有人以老賣老,那靈就沒法作工。

3 幾位長老,不管是年長的、年輕的、強的、弱的,旣然一同負責,就該站在平等地位上,凡事彼此交通,彼此敞開。

四 “請年長弟兄們原諒我說這話,實在是歲月不饒人……從前,我看自己的孩子,認為他們甚麼也不懂。卽使到現在,他們五十歲了,我還是覺得他們不懂事。其實,他們不一定不懂,而是我這個人太老舊,以至於成見太深。盼望今後年長弟兄們,把自己當作年輕人,不要自以為老資格,也不要以同工、長老身分自居。我們的老資格、身分、地位等,都該被‘埋葬’”—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五至一九七六年第二册,召會中青年人該有的操練,第一章。

五 “年長的要認清自己實在的光景,要知道後生可畏。現在,身為年長的不能再以老賣老,都得服下來向主說,‘主阿,對於你行動的流,我一無所有,一無所知。憐憫我,我願意重新學起。’我們若是如此,必定蒙恩”—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五至一九七六年第二册,在時代的水流中事奉,第一章。

六 “千萬不要以老賣老,以為我們服事的年日久,甚麼都比別人懂;越以老賣老,我們就越不值錢。凡是以老賣老的,都要被淘汰。在主的工作中,老資格算不得甚麼,重要的是要有果效”—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一年第一册,極大的奧祕—基督與召會,第十四章。

職事信息摘錄:

頭上和鬍鬚上的病

利未記十三章二十九節說到在頭上和鬍鬚上的病。在聖經中,頭,特別是頭髮,表徵我們的榮耀。林前十一章指明,頭髮與榮耀有關。

鬍鬚與榮耀無關,乃與自尊有關。要解釋自尊是甚麼很不容易,說自尊是一種尊榮並不彀。自尊實際上乃是自居的尊貴。社會地位高的人受人尊敬,人若自居尊貴,那就是自尊。就屬靈一面說,鬍鬚與自尊,與人自居的尊貴有關。人留鬍子就是展示他的自尊。

頭(表徵榮耀)上和鬍鬚(表徵自尊)上會有病,這指明麻風很容易隱藏在人的榮耀和自尊裏。人得尊貴並不是麻風,但人自居尊貴,這就是麻風。

在利未記十三章,我們看見神的智慧;這一章對我們的罪作了神聖的診斷。麻風與罪是同義辭,罪與背叛又是同義辭。罪就是背叛。宇宙中實際上只有一種罪,就是背叛。

按照神在創造裏所立的原則,萬有都有次序,都與權柄有關。宇宙中到處都有權柄。家庭中有權柄,學校中有權柄。國家若沒有權柄,就不可能有和平與秩序。背叛與權柄相對。背叛的人就是反對權柄的人。

就神聖的意義說,權柄與神自己是同義辭。神是宇宙中的權柄。撒但嘗試破壞神聖的權柄,卻失敗了,且因着他的背叛受了審判。今天我們旣是神所創造、揀選、救贖並拯救的人,特別是祂所重生的兒女,就應當是最服從、最順從的。

羅馬五章指明,罪就是悖逆。罪藉着亞當的悖逆進到人類裏面(羅五19)。你知道悖逆是甚麼?悖逆就是背叛。悖逆與背叛是同義辭,而背叛又是撒但的同義辭。背叛怎樣是撒但的同義辭,照樣,權柄乃是神的同義辭。

一切與背叛有關的都是屬撒但的。今天,背叛在我們身上的表顯有許多方面,而每一方面就是一個罪、罪愆、過犯、越分或過錯。這些在外表看可能是小事,卻全是那惟一的罪—背叛—的表顯。

我們需要記得,罪的源頭是背叛,而背叛是撒但的發明。所以,罪來自撒但。不僅如此,每一種罪都有背叛的性質,且都帶着背叛的表顯。甚至最小的罪也含有背叛的元素。因此,犯罪就是背叛神。每當我們犯罪,我們就是背叛神。

頭上的病

頭上的病(利十三29上),表徵在服權柄和心思的思想上出了事情。凡在思想上出毛病的,在對權柄的態度上也有毛病。思想上的毛病,其源頭乃是背叛。人對權柄的態度若不對,他的思想就有毛病。人對權柄的態度若對,他的思想就不會有任何毛病。

鬍鬚上的病

鬍鬚上的病(利十三29下),表徵人的自居,自尊,要得到人的高舉。我們不該自居,反該看自己是無有的。

自尊或要得人的高舉,乃是麻風。這種要得高舉的心就是在小孩子身上都能看到。例如,小男孩往往在訪客或親友面前表現自己,為要得到他們的稱讚。他們那樣的行為就是因為要得人的高舉。

甚至在釋放信息的時候,我們也可能尋求得人的高舉。講道的人可能努力表現自己多麼有學識、有知識、有口才,藉以自居尊貴。在公眾面前講道的人,很容易成了這樣患麻風的。

細黃毛

利未記十三章三十節說,“祭司要察看患病的地方,若現象深于皮,其間還帶有細黃毛,祭司就要定他為不潔淨,那是頭疥,是頭上或鬍鬚上的麻風。”細黃毛表徵過基督徒正常生活的能力衰退了。我們若在靈裏剛強,有正確、正常的基督徒生活,按屬靈的意義說,我們就是有黑髮。但我們的頭髮若變黃變細了,就表徵我們屬靈的能力正在衰退。細黃毛是一種病徵,這病來自背叛。這種頭髮乃是背叛神的表徵;這指明至少在某些事上,人對神的話不服從或不順從。甚至稍微不順從神在聖經裏的話,也會叫我們的頭髮變為細黃。

有時候一位姊妹會看到她的丈夫在屬靈上變弱,在神的事上和接受神的話上輭弱了。這位弟兄就是有了細黃毛,這是麻風的徵兆,背叛的表徵。

病的現象不深于皮,其間也沒有黑毛

三十一節接着說,“祭司察看頭疥的病,若現象不深于皮,其間也沒有黑毛,祭司就要把患頭疥病的人隔離七天。”這節說到病不深于皮,其間也沒有黑毛。這表徵人的罪沒有被遮蓋,但也沒有能力抗拒罪。病不深于皮是好的徵兆,指明人的罪沒有被遮蓋,他沒有傾向要遮蓋自己的罪。沒有黑毛是不好的徵兆,指明缺少抗拒罪的能力。實際上,這節所描述的光景是中性的,因此祭司需要把病人隔離七天。

剃鬍鬚但不剃頭

剃鬍鬚但不剃頭(利十三33),表徵對付人的自居、自尊等,但是保留對權柄的服從。林前十一章指明,不剃頭就是服從權柄。剃頭乃是背叛的表徵。就屬靈一面說,我們該保留頭髮,而剃掉鬍鬚。有人剪了頭髮,卻保留鬍鬚,這指明他們是背叛的、自尊的,且尋求人的高舉。(利未記生命讀經,第四十篇)

不維護權柄

帖前二章六節清楚指明,使徒雖然是基督的使徒,卻不維護權柄,不要求任何地位或尊嚴。他們必須忘記他們是使徒,而像奴僕般服事神的子民。他們不該題醒別人他們是基督的使徒,卻要記得自己是服事信徒的弟兄。他們不該要求任何地位或尊嚴。

信徒與非信徒可能都認為帶頭的人、長老或使徒是尊貴的人。但是在地方召會中沒有尊貴的人。我們不是尊貴的人,乃是彼此服事的奴僕。但是我認識一些人,他們沒有地位、沒有名聲的時候,並不要求甚麼。然而,一旦他們有了地位,也許是在一個事奉小組裏有了地位之後,就開始要求尊嚴。這是可恥的。我們應當向保羅學習,絕不要求尊嚴或維護權柄。

長老的妻子不應當因為自己是長老的妻子,而要求尊嚴。長老的妻子不是“第一夫人”。她只是一位服事召會的小姊妹。不僅如此,她的丈夫也不是尊貴的人,而是奴僕。他旣是長老,就是被指派,像奴僕一樣服事召會的人。我們都當有這種態度。

保羅說,“我們作基督的使徒,雖然有權利叫人尊重。”這話指明,甚至在召會初期,就已經有要求尊嚴的試誘。保羅那時代的人和今天的人一樣。那時與現今沒有兩樣,都有要求某種尊嚴或地位的試誘。但保羅不維護他使徒的權柄,而為自己求甚麼。保羅拒絕叫人尊重,或維護權柄;他是我們眾人的好榜樣。我們若效法這個榜樣,就會把基督身體裏,這種要求地位的致命病菌殺死。(帖撒羅尼迦前書生命讀經,第十二篇)

沒有從那些有名望的人領受甚麼

在六節保羅說,“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們從前是何等人,於我都沒有差別;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並沒有加給我甚麼。”這裏我們看見保羅並沒有從那些有名望的人領受甚麼。彼得、約翰和雅各沒有甚麼可教導保羅的,倒是保羅有許多可教導他們。新約聖經中,保羅所寫的比別人更多。彼得在他的第二封書信中,甚至承認保羅的著作中“有些是難以明白的”(彼後三16)。

我們已經指出,保羅書信中所說到的許多項目,是在別處找不到的。比如,保羅說到新人,這事甚至在福音書也沒有暗示過。不僅如此,保羅在他的書信中對我們這些重生的人作了透徹的分析。他描述我們重生的靈、更新的心、變化的魂、更新的心思和我們肉身的光景。彼得或約翰都沒有這樣完全的說到這些事。請看保羅在羅馬八章所陳明的圖畫。在這一章裏有一幅重生之人的圖畫!根據本章,重生的人就是得着神性與我們人性調和的人。這意思就是神性的元素加到我們的人性裏。新約中沒有別的作者像保羅那樣陳明這件事。這指明保羅有許多地方可以教導其它的信徒。但保羅雖然認識的多、得着的多,他卻不驕傲。

耶路撒冷缺乏合式的氣氛,讓保羅陳明他裏面所得着的。我們仔細讀行傳十五章,就能看見在耶路撒冷有一種優越的氣氛。至少,那裏的使徒認為他們比保羅和巴拿巴較為優越。保羅和巴拿巴是未受割禮之人、外邦人的使徒,而那些在耶路撒冷的卻是受割禮之人的使徒。然而,從屬靈上說,保羅比彼得、約翰和雅各優越。耶路撒冷所盛行這種優越的態度,成為該城在主後七十年被毀的一個因素,這事大約發生在加拉太二章所記載保羅上耶路撒冷的十五年之後。

保羅所看見的比彼得、雅各和約翰所看見的更多。他們見過在肉體裏的主,按着肉體認識祂,但保羅以屬靈的方式認識祂。在林後五章十六節保羅說,“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按着肉體認人了;雖然按着肉體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祂了。”我們應當追求不按着肉體,而是按着靈來認識基督。因着保羅在靈裏認識基督,他所看見和得着的就比彼得、約翰和雅各更多。

這表明我們不該信靠年齡或老資格。彼得、約翰和雅各比保羅年長,他們作使徒的時候,保羅還是一個年輕人,逼迫主耶穌的跟隨者。但保羅悔改信主以後,對於基督和神的經綸認識得比別人更多。比如,羅馬書顯出保羅知識的深奧。保羅的確有許多可教導那些在耶路撒冷的人,但那裏的氣氛不適合他這樣作。所以,他沒有教導他們甚麼;然而,他也沒有從那些有名望的人領受甚麼。(加拉太書生命讀經,第六篇)

若是一處召會有四位長老,有年長的也有年輕的,這四位長老應該彼此完全敞開,完全平等。若有人說,“我是第一,其他三個在我之下;我是獨一帶頭的,其他三個都得聽我的。”這是不可以的,一定沒有祝福。卽使路走對了,立場站對了,但湧流不出祝福。只要有人以老賣老,那靈就沒法作工。幾位長老,不管是年長的、年輕的、強的、弱的,旣然一同負責,就該站在平等地位上,凡事彼此交通,彼此敞開。(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二册,召會的治理與聖徒的成全,第一章)

參考與參讀資料:

1. 以西結書生命讀經,第二十五篇

2. 利未記生命讀經,第四十篇

3. 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經歷,第九章

4. 歌羅西書生命讀經,第四十六篇

5.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三册,生命的經歷與長大,第十四章

6. 帖撒羅尼迦前書生命讀經,第十二篇

7. 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與長老,並如何履行同工與長老的義務,第四章

8. 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一册,在基督作生命的光中研讀新約,第四章

9. 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二册,屬靈的判定與判定的實例,第六十八章

10. 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四年第四册,利未記至尼希米記中的啓示:看見生命的線,附錄二

11. 加拉太書生命讀經,第六篇

12. 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五至一九七六年第二册,召會中青年人該有的操練,第一章

13. 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二册,召會的治理與聖徒的成全,第一章

14.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一年第一册,極大的奧祕—基督與召會,第十四章

1利未記生命讀經,第四十篇

2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三册,生命的經歷與長大,第十四章

3 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與長老,並如何履行同工與長老的義務,第四章

4 帖撒羅尼迦前書生命讀經,第十二篇

5 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二册,屬靈的判定與判定的實例,第六十八章

6 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四年第四册,利未記至尼希米記中的啓示:看見生命的線,附錄二

7 加拉太書生命讀經,第六篇

8 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二册,召會的治理與聖徒的成全,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