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神的话

第六系列 圣经的中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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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神的话

读经:提后三16,加二5、11~21,提后二15,约一1、4、18,八12,六63,赛八20

壹 圣经的来源—提后三16,来一1~2,太五8,启二二18~19:(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三),第三十一题)

一 圣经是出于神的默示;这是告诉我们,圣经不是出于人的意思,不是出于人的思想,乃是神将祂的意思,将祂的话语,借着祂的灵,呼到写圣经的人里面,再从他们里面呼出来—提后三16,太四4。(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三),第三十一题)

二 是神的灵借着人说的话,是神的话借着人的口说出来,是人被圣灵感动所说出的话—撒下二三2,可十二36。(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三),第三十一题)

三 旧约是神吩咐先知所说的话,是神的话临到先知,是神的灵借着众先知所说出的—耶一7,结一3,亚七7,徒三18,二八25,罗一3,彼前一10~12。(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三),第三十一题)

四 新约,有的是神在主耶稣里面所说的话,有的是圣灵指教使徒们所写的话;圣灵指教使徒所写的话,是像旧约圣经一样神圣—约十四10,林前一13,彼后三15~16。(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三),第三十一题)

五 所以全部圣经都是出于神的话语,逐字逐句,一点一画,都是神所默示的,人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启二二18~19,申四2,十二32,箴三十6。(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三),第三十一题)

贰 圣经是我们独一无二的标准;若是圣经纯正的道,我们绝不因人反对之故,而怕传;若不是圣经的道,就是有了众是,我们也不敢赞同—加二5、11~21,提后二15:(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七册,基督徒报(卷五),今年的基督徒报)

一 我们本来所相信、所传扬的,除圣经以外,并没有别的,凡属于人世的流传,我们均不愿采取—提前二7,多一3。(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七册,基督徒报(卷五),今年的基督徒报)

二 我们在这年头的时候,特地要申明一声,就是我们所最愿意的,就是多将圣经的教训传扬给我们的读者,但我们愿意用着主和的精神来传扬,好叫与我们见解不同的兄姊们,不生恶感—一9,二1。(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七册,基督徒报(卷五),今年的基督徒报)

三 奥古斯丁说,“在首要的事上,同心;在次要的事上,自由;在一切的事上,相爱”—加六15,林前二2,十三1~8。(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七册,基督徒报(卷五),今年的基督徒报)

叁 基督作为神的话—约一1、4、18,八12,六63:(1999年夏训,第二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册,约翰福音结晶读经,第二章,第十五段**)

一 在神格里,基督乃是话─那位奥秘、看不见的神,解释并彰显出来了─一1、18,来一3:(2011年春季长老训练,第二篇***)

1 话乃是神的解释、说明和彰显;因此,这话就是解释、说明并彰显出来的神─约一18。(2011年春季长老训练,第二篇;圣经恢复本,约一1注2*)

2 话与神同在,意思就是话与神不是分开的─1节。(2011年春季长老训练,第二篇;新约总论,第二百七十六篇,第九段)

3 话是永远且自有的;这永远的话是一位活的人物,就是活神的儿子基督─18节,太十六16,启十九13。(2011年春季长老训练,第二篇;新约总论,第二十二篇,第五段)

二 在话里的生命乃是“人的光”─约一4,八12,十二46:(2011年春季长老训练,第二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册,约翰福音结晶读经,第二章,第二十三段)

1 当我们接受基督这话─神的彰显,祂就成了我们的生命,这生命就是在我们里面照耀的光─一5、9。(2011年春季长老训练,第二篇;新约总论,第二百七十六篇,第十四段*)

2 当我们听见这话,接受了生命,这生命就成了光,在我们里面照耀,使我们蒙光照─十一25,十二35~36、45~46、49~50。(2011年春季长老训练,第二篇;新约总论,第二百七十六篇,第十四段*)

3 基督就是生命的光,借着将神照耀出来,把神圣的生命带给世人,使人从神而生,成为祂的儿女,好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为神─一4下~13,八12,九5,十二46:(2011年春季长老训练,第二篇;新约总论,第二百七十六篇,第十五段*)

a 当我们接受基督这生命之光的照耀,这光照就将神圣的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一9,八12,十10下,十一25。(2011年春季长老训练,第二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册,约翰福音结晶读经,第五章,第三十五段)

b 这神圣的生命使我们有权柄,成为神的儿女,就是成为神类,神的种类,神的家─一12~13,三3、5。(2011年春季长老训练,第二篇;新约总论,第二百七十六篇,第十五段)

三 基督作为神的话,乃是生命之话─约壹一1,约六63:(2011年春季长老训练,第二篇;腓立比书生命读经,第四十四篇,第三十段**)

1 约壹一章一节里的生命之话,就是约翰一章一至四节和十四节所提的话,这话在创世以前,在永远里就与神同在,并且就是神;这话在时间里成为肉体,生命就在这话里面。(2011年春季长老训练,第二篇;新约总论,第二十二篇,第四十二段*)

2 生命之话传输永远的生命,并且就是基督神圣的人位,是神的解释和彰显—约一1,六63。(2011年春季长老训练,第二篇;约翰一书生命读经,第三篇,第十九段*)

3 约壹一章二节的“生命”与一节的“生命之话”是同义词,二者都指基督神圣的人位;祂在永远里与父同在,在时间里借着成为肉体显现出来。(2011年春季长老训练,第二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二册,与领头者的交通,第七章,第五段*)

4 基督这生命之话就是永远的生命本身,为着给我们经历并享受─1节,五11~12,约十一25。(2011年春季长老训练,第二篇;新约总论,第三百九十一篇,第五段*)

5 永远的生命不仅仅是一件事物,永远的生命乃是一个人位─神自己在子里彰显出来─约壹五11~12。(2011年春季长老训练,第二篇;约翰一书生命读经,第四篇,第十三段*)

肆 以赛亚八章二十节说,“人当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他们所说的,若不与此相符,必不得见晨光”;这节所说的训诲与法度,就是指圣经说的;一切都要以圣经为法度;如果有人以别的为标准,那就是异端:(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三十篇)

一 异端的第一大项,乃是与圣经的权柄有关;人在圣经之外,不能有权柄—启二20,帖前二13,林后二17。(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三十篇)

二 今天最流行的异端乃是用别的作标准,所以就有人说,召会能断定是非;有人以圣经为总则,以召会为附则;他们在圣经之外,写出好多圣经之外的附则来—启二6,提后一13。(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三十篇)

三 凡是在圣经以外,再以任何人、任何团体为根据,说他们能教训、能断定的,就不可与之来往;在圣经之外加上的,就是异端—多一9,启二二18~19。(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三十篇)

四 凡把自己的话摆在和圣经同等地位的,定规是异端;一切说话的,必须与圣经已有的启示相成全才对—徒十三2,十六6~7,八29。(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三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