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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经的原则
第三系列 解经的一般原则
分别的原则
例三 得救与得赏赐
读经:可十六16,林前三15,约三16,彼前五4,弗二8~9,提后四8,约一12,启二7
壹 得赏赐和得救是不同的;这是圣经清楚告诉我们的—可十六16,林前三15:(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一 “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这给我们看见,得赏赐和得救是不同的;因为得救是因着信,并不在乎我们的工作行为,而这里说,得赏赐乃是因着我们的工作,也就是因着我们的行为—林前三15,弗二8~9。(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二 林前三章十五节这里说,我们在主面前的工作,若被烧了,就是若存不住,我们就要受亏损;这个受亏损,不是灭亡,不是不得救,乃是不得赏赐,而受惩罚。(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三 所以,我们在林前三章这里,要清楚看见,除了得救和灭亡之外,还有得赏赐和受亏损的问题;将来信徒有的不只得救,还要得赏赐;但有的虽然得救,却要受亏损—14~1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贰 得救是我们在相信的时候就得着的,包括我们灵的得救,就是我们的灵得以活过来—可十六16,约三16:(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四题)
一 我们得救就是本乎这出于神爱的恩典,就是从这恩典产生出来的,并不是出于我们自己,乃是神所赐给我们的;我们永远得救的根源是神的恩典,我们永远得救的根基是主耶稣自己;祂是神救恩的凭借,是神救恩的根基—弗二8~9。(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四题)
二 我们得救也因着我们的信;虽然神有恩,若是我们没有信,我们仍然无法得救—8~9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四题)
1 信是人得救所必需的方法;人一信了,就得救;人信了主,自然就必定求告主;求告主的名,就是求告主自己;因此,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蒙主的拯救—罗十13。(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四题)
2 人既然相信了主,就得承认主;心中相信是重在在神面前,口里承认是重在在人面前;要透彻得救,就必须心中相信,口里承认—10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四题)
3 “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信是人在里面用信心接受主的救恩,受浸是人在外面用行动接受主的救恩;信而受浸乃是人接受主救恩的一整步—可十六16。(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四题)
三 主救恩的果效,第一就是叫我们脱离罪恶;叫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叫我们脱离了神将来的忿怒;叫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也叫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我们蒙了救恩的人,不至于再受审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太一21,加一4。(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四题)
四 永远的得救,是我们现在就能知道的—路一77,约壹五13:(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四题)
1 我们因罪得赦,良心平安,罪担卸脱,心灵释放,就知道自己是得救了;并且更有神的话,就是圣经,告诉我们,一信,我们就有了主的生命,就已经得救了—路一77。(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四题)
2 我们生命和生活的改变,也证明我们是得救了;圣灵在我们灵里,也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是得救的人—罗八16。(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四题)
五 我们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来五9,约十28~29:(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四题)
1 我们的得救,不是在于我们自己和我们的行为,乃是在于主和祂的工作;我们因着祂的恩和祂的工作,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来五9。(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四题)
2 我们得救所得着的最大福分,乃是神的生命;这生命和神自己一样,是永永远远不会消灭的;因此,我们一次得着永生,就永不灭亡—约一12,三16。(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四题)
3 并且还有主和父两只大能的手,要保守我们,谁也不能从这两只大能的手里把我们夺去;所以我们的得救是稳固的,像神稳固一样—十28~29。(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四题)
叁 圣经给我们看见,我们在神面前不只有得救的问题,也有得赏赐的问题;是我们每一个蒙恩得救的人,所应该注意并认识的—林前三15,彼前五4:(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一 得赏赐的意义;照圣经所说的,这最少有五面的意义—参提后四8,林前九25:(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1 第一,是得冠冕;新约给我们看见,有五种不同的冠冕,都是主将来要赏赐信徒的—提后四8,启二10,林前九25:(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a 提后四章八节“公义的冠冕”;这冠冕所以称作“公义的冠冕”,因为是那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将来要照着祂的公义,而赐给那些忠心爱祂之人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b 启示录二章十节“生命的冠冕”;这是主将来要赏赐那些为祂不顾性命,至死忠心,而殉道之人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c 彼前五章四节“荣耀冠冕”;这是主将来赏赐那些在今天甘心乐意牧养祂群羊之人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d 林前九章二十五节“不能坏的冠冕”;这是主将来要赏赐那些丢弃今世的福乐,而奔跑祂道路之人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e 帖前二章十九节、腓立比四章一节“喜乐……冠冕”;这是主将来要赏赐那些关心别人灵性之人的;主将来就使他们所关心的人成为他们喜乐的冠冕。(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2 得赏赐第二面的意义,乃是坐宝座;马太十九章二十八节“坐在十二个宝座上”;这是主将来要赏赐那撇下一切,而跟随祂的十二个门徒的;启示录三章二十一节“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这是主将来要赏赐一切得胜的信徒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3 得赏赐第三面的意义,乃是得权柄—二26~27,路十九17:(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a 启示录二章二十六至二十七节:“赐给他权柄制伏列国,……用铁杖辖管他们”;这是主将来要赏赐那些在今天得胜又遵守主命令到底的信徒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b 路加十九章十七节:“有权柄管十座城”;这是主将来要赏赐那些在今天忠心为祂作工之人的;那时主得国回来,要给他们权柄为祂管理世界的地方。(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4 得赏赐第四面的意义,乃是作王;这也是圣经清楚告诉我们的;主将来所以赏赐那些得胜的信徒得冠冕、坐宝座、得权柄,就是为着好赏赐他们作王—启二十6。(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5 得赏赐第五面的意义,乃是作祭司;作王,是有分神的掌权,执行神的行政;作祭司,是有分神的生命,得着神的自己,而享受宇宙中最高的福—神自己—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二 得赏赐的条件;主将来给我们赏赐,是“按着公义”;我们必须出相当的代价才能得到—提后四8,启二二12:(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1 我们得救以后在主面前所作的,若是金、银、宝石,主将来就给我们赏赐;若是草、木、禾楷,主将来不但不给我们赏赐,反倒叫我们受亏损—林前三8。(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2 主将来赏赐我们,也是照着我们各人的行为;将来我们能不能得着主的赏赐,是看我们有没有主所喜悦的行为;能得着主多少的赏赐,也是看我们有多少主所喜悦的行为—启二二12:(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3 我们得救以后,在主的道路上也当这样跑,好叫我们将来得着主的奖赏;在跟随主的路上,存勇敢的心,也得按主的规矩而行而为,凡事有节制、有约束—林前九24。(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4 为主受辱骂、受逼迫、受毁谤,也会叫我们得着赏赐,且是得着大赏赐;为主至死忠心,不顾性命,当然也会叫我们得着主的赏赐;得胜自然是叫我们得赏赐的—太五11~12,提后二5。(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5 爱慕主的显现,乃是我们今天爱主,为主活着的证明,因此也就成了我们将来得着主赏赐的条件—四8。(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三 提后四章八节“在那日”;这里所说的“那日”,乃是主再来的日子;所以这里所说的得赏赐,乃是在主再来的时候。(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四 基督这个审判台,乃是祂再来的时候,在空中为着审判我们信徒的工作行为而设立的;所以基督的审判台前,乃是我们将来得赏赐的地方—太二五31~46,启二十11~15。(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肆 得赏赐与得救的比较—弗二8~9,提后四8,约三16,启二7:(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一 得救百分百是本乎神的恩典,得赏赐却完全是按着神的公义;所以得救是因着我们的信心,得赏赐就是照着我们的行为—弗二8~9,提后四8。(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二 得救是现在得着的,是为着罪人的;得赏赐是将来得着的,是为着信徒的;一个罪人要得救,在现在一信就可以了;但是一个信徒要得赏赐,就必须等到将来才能定规—约三16,提后四8。(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三 得救是信徒共有的,得赏赐是专为得胜者的;感谢神,我们凡是信徒的,大家都是已经得救的;但我们能不能得赏赐,这就必须看我们是不是得胜者了—约一12,参启二7。(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
伍 神的救恩虽然是为每一个信徒的,神的赏赐却是专为那些得胜者的;所以,我们若光是相信,就只能得着神的救恩;我们若要得着神的赏赐,就必须追求得胜,作一个得胜者才可以,但愿神恩待我们!—约一12,启二7。(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