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度

第三系列 进诸天的国

第七篇 信徒不得进诸天之国的结局

读经:林前十一30~32,来十二5~51,路十二45~48,太十六27,林后五10,太七13~14

壹   照圣经的教训看,主对信徒的审判,在今天是零星的、局部的、不完全的,在主再来的时候,主是要整个的、全部的,审判所有的信徒,主总必管教祂的儿女—林前十一30~32,来十二5~51,路十二45~48:

一      人是以为只有今天恩典的时代,是主责打信徒、对付信徒的时候,那知神的话告诉我们,将来国度的时代,也是主责打信徒、对付信徒的时候—林前十一31~32,路十二45~48。

二      主并没有定规只在今天责打对付祂的信徒,反而定规也在将来—祂再来,千年国度时—责打对付属乎祂的人;今天不管教,将来也得管教;绝不会今天不管教,将来也不管教,也就算了—林前四5,林后五10。

贰   将来的责罚是必须的,也是必有的—太十六27,林后五10,太七13~14:

一      按原则说,信徒今天所行的,如果是主所看为善的,是主所称许的,到主再来的时候,就必得赏赐;如果是主所看为恶的,是主所定罪的,到主再来的时候,就必受责罚—十六27,林后五10。

二      按细则说—太七13~14,十37~39,路十四33~35,十九20~26,林前三10~15:

1     “要进窄门;因为引到毁坏里,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引到生命的,那门窄,那路狭”;这个毁坏,是在今天不肯进窄门、走小路、跟从主,而进宽门、走大路、随从自己的意思行事的信徒,将来所要受到的责罚—太七13~14。

2     “不是每一个对我说,主啊,主啊的人,都能进诸天的国,……你们这些不法的人,离开我去罢”;这些人既是不照着神的旨意而作,为主看为不法的;“不能进诸天的国”;这是一切不照着神的旨意为主作工的人,将来所要遭到的结局—21~23节。

3     那些不得进诸天之国的人,不只不得享受诸天之国里的荣耀和快乐,且要受到羞辱和亏损—林前三10~15。

4     “若是连盐也失了味,……或用在田里,或堆在粪里,都不合式;只好扔在外面”;这是一切在今天不肯撇下一切跟从主的信徒,将来所有的结局,也是他们将来所受的责罚—路十四33~35。

5     “又恶又懒的奴仆,……把这无用的仆人,丢在外面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这是今天一切不忠心服事主的人,将来所要受的责罚—十九20~26,太二五24~30。

6     服事主的人,若因主来得迟,就任意而行,和一同事奉主的人闹事,且纵情宴乐,也不预备等候主来,到主来的时候,必多受主的责罚—路十二45~48,太二四48~51。

7     “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了,人收集起来,扔在火里烧了”;这是指今天和主断了交通,不结果子的信徒在主再来时,所受的一种惩罚—约十五5~6。

8     “若有人用……木、草、禾秸,……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这是今天所有凭自己、随肉体、照世界的样子,为主作工的人,将来所要受的惩罚—林前三10~15。

9     “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诸天之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我们得救以后,若因怕受人的反对,就不敢在人面前承认主,到主来的时候,祂在神面前也要不承认我们;这个不承认,乃是将来到主来的时候所要受的一种蒙羞的惩罚—太十24~33。

10   有的信徒,在今天这淫乱罪恶的世代,把主和主的道当作可耻的,到主在荣耀里再来的时候,要给他一种惩罚,就是把他当作可耻的—可八38。

11   “你将要受的苦你不用怕。看哪,魔鬼将要……叫你们被试拣;你们必受患难,……你务要至死忠信,……得胜的,绝不会受第二次死的害”;反过来说,信徒若不这样得胜,若怕为主受死而失败,就必受第二次死的害;而第二次死的害,乃是在国度时的惩罚—启二10~11。

12   “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信徒如果不这样得胜,就不配在国度里与主同行,名字就必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且要在神和天使面前被主弃绝—三4~5。

13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直到他还清了一切所欠的债。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赦免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信徒在今天不肯饶恕弟兄这个罪,就在来世(就是国度时代)必受主的审判惩罚—太十八34~35,十二32。

14   “凡向弟兄动怒的,难逃审判;……凡骂弟兄魔利的,难逃火坑的火”—“若是你的右手叫你绊跌,就砍下来丢掉;因为你肢体中的一个丧失了,强于你全身往火坑里去”这给我们看见,得救的人犯罪,将来也要受审判,也要受火的刑罚—五22、29~30。

15   “我们若忽略了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希伯来书有五个重要的警戒,这里是第一个警戒;凡忽略神这救恩,而不好好享用的信徒,将来在国度时,都要因此受到神的惩罚!这不是罪人永远沉沦,乃是信徒一时受惩罚—二1~4。

16   希伯来书第二个警戒:如果我们也有了不信的恶心,不听从神的话,不竭力追求,我们就会把活神离弃了,就会失去在基督里的分,就会不得“作基督的同伴”,而不得进入这国度的安息;这样,就是受了神莫大的惩罚!—三12~14。

17   希伯来书第三个警戒:乃是说我们如果在主的路上跑得不好,会叫我们“不蒙(主的)称许”,“近于咒诅”,而失去冠冕,受到亏损—林前九27。

18   希伯来书第四个警戒:如果主的百姓所行的,是违背主的旨意,轻看主的救恩,侮慢主的圣灵的,将来落在祂这位活神的手里受祂的审判,结局乃是可怕的—来十25~31。

19   希伯来书第五个警戒:不可弃绝那向我们说话的神,不可转去离开那从天上警戒我们的主;如果转去离开祂,就难能逃罪!就必受到祂的刑罚!—十二25~29。

叁   所以凭圣经看,实在是有信徒将来受责罚的事;但愿我们因着将来有受惩罚的可能,而生敬畏的心,靠着主的恩典,归正自己的心,改正自己的行为,免得将来真的受到主的惩罚—十一~十二。

 

职事信息摘录:

信徒不得进诸天之国的结局

我们已经看见,圣经很清楚的启示我们,将来只有那些在今世得胜的信徒能进诸天的国。这些得胜的信徒,并不是所有信徒的全体,不过是其中的一部分。那么,那些在今世不得胜的信徒,将来不得进诸天的国,会有什么结局呢?关于这件事,新约圣经说得相当多,也非常重。可是历代读经的人,大多把圣经中论到这件事的那些地方,错解了,或忽略了,所以我们需要花相当多的时间,来把这些地方的圣经看一下,才能把这件事弄清楚。

信徒只在今世受责打么

(一)“受管教,免得我们和世人同被定罪”—“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为了我们的益处,使我们有分于祂的圣别”。林前十一章三十至三十二节,希伯来十二章五至十一节。

林前十一章说,主为着使我们免得和世人一同定罪,就惩治我们。希伯来十二章说,神为着使我们得益处,在祂的圣洁上有分,就管教我们。惩治和管教在原文是同样的字;所以惩治就是管教,管教也就是惩治。神为着使我们免得和世人一同定罪,或为着使我们在祂的圣洁上有分,就惩治管教我们。所有的读经者,和解经者,都承认神这种惩治管教,乃是在今世的。所有正统信仰,信仰纯正的信徒,都承认人得救作了信徒,作了神的儿女,还需要受神的惩治管教。在他们看,神对信徒这种的惩治管教,都是在今世的。但是我们愿意知道,愿意问:神惩治管教祂的儿女,只是在今世么?信徒只是在今世受神责打么?今天信仰纯正的信徒,几乎都认为只是在今世。但我们要看神的话怎么说。请看:

主再来的时候,祂也要责打信徒

(二)“主人要来……那奴仆必多受鞭打。”路加十二章四十五至四十八节。

主在这里,清楚告诉我们,到祂来的时候,有的事奉祂的人,就是祂的仆人(既是主的仆人,当然就是得救的人),要受祂的责打,并且要多受祂的责打。这岂不是很清楚的给我们看见,在主来的时候,还有主责打信徒的事么?圣经没有一个地方说,主只在今世责打信徒。这是人的观念。这是人给主的限制,主从来没有限制祂自己只在今世责打祂的儿女。反而祂很清楚的告诉我们,有的信徒是在祂来的时候,祂才责打。不错,圣经说主在今世责打信徒,但是圣经并没有说,主只在今世责打信徒,反而圣经清楚说到,主再来的时候,祂也要责打信徒。

人以为到主再来的时候,到千年国度的时候,一切的问题都已经解决了。其实到主再来的时候,主还要审判祂的信徒(林前四5,林后五10)。不错,主今天也审判信徒(林前十一31~32),但是到主再来的时候,祂更要审判信徒。实在说来,照圣经的教训看,主对信徒的审判,在今天是零星的、局部的、不完全的,在祂再来的时候,才是整个的、全部的、完全的。在主再来的时候,主既是要整个的、全部的,审判所有的信徒,就在那时怎会没有主责罚信徒的事呢?难道那时所有受主审判的信徒,都是无过的么?谁能这样信呢?既然必有有过的,就主怎能不责罚呢?如果主不责罚,就主在那时的审判要变作无意义的了!所以到主再来的时候,必有信徒受责罚的事!并且我们应该信,到主再来的时候,必有许多信徒要受主的责罚!

有的人想,信徒将来在主再来时,既是复活了,或是被提变化了,有了和主荣耀的身体相似的身体,就怎能在那样复活的身体,或是变化的身体里,还受主的责罚呢?这是人的看法!难道信徒在旧造败坏的身体里,可以受主的责打,在复活变化、和主荣耀的身体相似的身体里,就不可以受主的责罚么?难道复活变化、和主的身体相似的身体,将来会成为今天犯罪、爱世界信徒的遮护么?但无论如何,主的话很清楚的告诉我们,将来有信徒受主责罚的事。

将来的责罚

按原则说

(一)“人子……来临,那时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马太十六章二十七节。

这里说,主再来的时候,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凭前后文看,主这话不是指着祂来的时候,要审判世人说的,乃是指着祂来的时候,要审判信祂、跟从祂的门徒说的。主说,祂来的时候,要照我们信祂的人,各人的行为报应我们各人。这就是说,主来的时候,要照着我们在信祂之后所行所为的审判我们,而给我们报应。我们所行所为的,若是祂所喜悦所称许的,祂就必给我们赏赐;否则,祂就必给我们责罚。这是当然的,是我们没法否认的。

(二)“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到应得的报应。”林后五章十节。

这里说,我们所有得救的人,都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在主再来时)受审判,叫我们各人按着自己所行的,或善或恶受到报应。如果善的有报应,恶的当然也必有报应。如果善的要赏,恶的当然也必要罚。我们今天所行的,若是主所看为善的,当然那时就必从主得到善报,就是赏赐;若是主所看为恶的,当然那时也就必从主受到恶报,就是责罚。这也是我们没法不承认的。

所以,照以上两处圣经看,到主再来的时候,必有信徒得赏赐的事,也必有信徒受责罚的事。这两处都是只说到原则。按原则说,信徒今天所行的,如果是主所看为善的,是主所称许的,到主再来的时候,就必得赏赐;如果是主所看为恶的,是主所定罪的,到主再来的时候,就必受责罚。这都是原则的。我们还需要把细则的看一下。

按细则说

不肯进窄门、走小路、跟从主的信徒

(一)“要进窄门;因为引到毁坏的,那门宽,那路阔,……引到生命的,那门窄,那路狭。”马太七章十三至十四节。

我们已经看见,马太五至七章,主在山上的教训,乃是说到诸天之国的实际。这是主对跟从祂的门徒说的(五1~2),并不是对没有信祂的罪人说的。其中所说的,都不是关乎罪人得救或灭亡的事,乃是关乎已经得救的信徒,能进诸天的国或不能进诸天的国的事。所以其中所说各种将来的结局,都不是指着人得救或灭亡的结局,都是指着人进诸天的国或不进诸天的国的结局。七章十三至十四节这里所说的,就是这样。我们不能断章取义,更不能断节取义。我们必须凭主整个山上教训的要义,来断定这里话的意思。照主整个山上的教训看,这里所说的“引到毁坏里”,不是指灭亡沉沦,乃是指不得进诸天的国,而遭到毁坏;这里所说的“引到生命里”,也不是指得救得永生,乃是指进入诸天之国的生命范围里,享受其中的福乐。

这里不像约翰三章十六节所说的,是人灭亡或得着永生。这里所说的,乃是我们被引到毁坏里,或是被引到生命里。人得着永生,乃是一信,永生就进到人里面。我们被引到生命的,乃是我们走过跟从主的窄路,到了路终,才得进入这生命里。所以这就是指着我们将来进入诸天之国生命的范围,享受其中的福乐说的。“引到生命的”的意思既是这样,就“引到毁坏的”,也必是指着我们将来不得进到诸天之国生命的范围里,而遭到责罚的毁坏说的。这个毁坏,是在今天不肯进窄门、走小路、跟从主,而进宽门、走大路、随从自己的意思行事的信徒,将来所要遭到的结局,也是他们将来所要受到的责罚。

为主作工,不照着神的旨意而作

(二)“不是每一个对我说,主啊,主啊的人,都能进诸天的国,……当那日,许多人要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在你的名里预言过,在你的名里赶鬼过,并在你的名里行过许多异能么?那时,我要向他们宣告: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行不法的人,离开我去吧。”马太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三节。

主在这里明说是一班人不能进诸天之国的问题。这班不能进诸天之国的人,不是没有得救的人,乃是已经得救的人,……他们虽是得救的人,但“到那日”主再来的时候,却不能进诸天的国。因为他们为主作工,不照着神的旨意而作。他们所作的,虽是好事善事,却不合乎神的旨意。他们虽奉主的名作工,却不遵行神的旨意,倒违犯神的旨意。所以在主看,他们是“不法的人”。这就如同一个学校的规矩,是夜间十时熄灯入寝,而有的学生却在十点之后,开灯读书;虽是作好事,却违犯校规,在学校看,他就是不法的人。照样,不照着神的旨意,而为主作工的人,在主看都是不法的,都是不按规矩而行的,所以也都是祂所“不认识”的。

主在这里所说的“不认识”,原文和罗马七章十五节的“不明白”同字。那里的“不明白”,英文钦定本翻作“不赞许”(do not allow),达秘新译本,和司提反英原对照的新约,都翻作“不认可”(do not own)。在那里,保罗说,“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读那里的前后文,就知道保罗的意思,实在是说,“我所行出来的,我不认可,”或说“不认可”,或说“不认识”,因为“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他所作的,既是他“所恨恶的”,当然也就是他“所不赞许、不认可、不认识的”。照样,这些人既是不照着神的旨意而作,为主看为不法的,当然也就是主所不赞许、不认可、不认识的,所以就遭到主的拒绝,“不能进诸天的国。”这是一切不照着神的旨意为主作工的人,将来所要遭到的结局,也是他们将来所要受到的责罚。

不肯为主的缘故,丧失魂生命

(三)“得着魂生命生命的,必要丧失魂生命”—“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丧失魂生命”—“凡想要保全魂生命生命的,必丧失魂生命”—“爱惜自己魂生命的,就丧失魂生”马太十章三十七至三十九节,十六章二十四至二十六节,马可八章三十四至三十七节,路加十七章三十二至三十三节,约翰十二章二十五节。

我们在前面已经看见,这些地方所说的失丧魂、丧掉魂,乃是指着信徒将来不得进诸天的国,以致魂受到痛苦说的。将来的诸天之国,乃是主特别给跟从祂的人,得荣耀享快乐的地方。凡进入诸天之国的,他们的魂都要特别感到享乐。而那些不得进诸天之国的人,他们不只不得享受诸天之国里的荣耀和快乐,且要受到羞辱和亏损。所以他们的魂就必特别感到痛苦。凡在今天要得着魂生命,要保全魂生命,要救自己的魂生命,就是不肯为主的缘故,丧失魂在亲人身上、在亲人的爱情上、或在其他的事物上,所有的享乐的人,在主再来的时候,都要受到这种丧掉魂,叫魂特别感到痛苦的责罚。

不肯撇下一切跟从主

(四)“你们每个人,若不舍弃一切所有的,……若是连盐也失了味,……或用在田里,或堆在粪里,都不合式;只好扔在外面。”路加十四章三十三至三十五节,马太五章十三节。

基督徒是世上的盐,本该撇下一切,弃绝世界,与世人有分别,而满有盐清洁的味道,和除菌的能力。但有的基督徒,却不肯撇下一切,仍然贪爱世界的享乐,就失去了基督徒盐的味道。他们虽然没有犯多少罪,但是失去了基督徒属天而不属世的味道,失去了和世界的分别。在生活、兴趣、服装、打扮上,和世人没有两样,没有叫世人闻到他们清洁的属天味道,觉出他们除污的神圣能力。世人所贪爱的,他们也贪爱。他们不肯爱主胜过一切,所以虽然是基督徒,却没有基督徒的味道,也不起基督徒该起的作用。这样的人,主说把他们用在田里不合式,堆在粪里也不合式,只好把他们丢在外面。

这是一切在今天不肯撇下一切跟从主的信徒,将来所有的结局,也是他们将来所受的责罚。

不忠心服事主

(五)“你这恶仆,我要凭你的口,定你的罪”—“又恶又懒的奴仆,……连他所有的,也要从他夺去。把这无用的奴仆,扔在外面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路加十九章二十至二十六节,马太二十五章二十四至三十节。

主在这些地方告诉我们,那些受到祂恩赐的人,若不忠心,殷勤运用从祂所领受的恩赐,好好为祂作工,将来在祂来的时候,要被祂定罪,已得的恩赐要被夺回,且要被丢在外面黑暗里,在那里哀哭切齿。

忠心服事主的人,得在祂那荣光里与祂一同享受快乐;不忠心的人,就被丢在祂那荣光外面的黑暗里,在那里哀哭切齿!他们所以在那里哀哭切齿,必是因为蒙羞而痛苦。这是今天一切不忠心服事主的人,将来所要有的结局,也是他们将来所要受的责罚。

作了主所定罪的事

(六)“若是那奴仆心里说,我的主人必来得迟,就动手打仆人和使女,并且吃喝醉酒;……那奴仆的主人要来,把他割断,定他和不信的人同受处分。奴仆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或是不照着他的意思行,那奴仆必多受鞭打。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当受鞭打的事,必少受鞭打。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格外多要。”—“定他和假冒为善的人同受处分,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路加十二章四十五至四十八节,马太二十四章四十八至五十一节。

服事主的人,若因主来得迟,就任意而行,和一同事奉主的人闹事,且纵情宴乐,明知主的意思,却不顺着而行,也不预备等候主来,见主交账,到主来的时候,必多受主的责罚。主要重重的处治他们,定他们和不信的人,和假冒为善的人同罪。因此,他们就必要哀哭切齿。因为他们多受了主的指示,多明白了主的意思,多受了主的托付,所以主就多向他们有所要求,以致他们要多受主的责打。至于那些不明白主意思的人,作了主所定罪的事,虽然未受到主的指示,也必要受主的责打,不过少受而已。所以一切服事主的人,不论有知无知,若在今天作了主所定罪的事,将来都必要受主的责罚。虽然那责罚有多少轻重的分别,却绝无免去的可能。

和主断了交通,不结果子

(七)“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了,人收集起来,扔在火里烧了。”约翰十五章五至六节。

一个信徒必须住在主里面,像葡萄树的枝子,住在葡萄树上一样,和主交通,而没有间隔,才能吸取主的丰富,而结出生命的果子。他若离开主,和主断了交通,就失去了为主结果子的功能,而不能作什么。主说,这样不住在祂里面,和祂断了交通,而失去属灵功能的信徒,要遭到一个结局,也是一个惩罚,就是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这照林前三章十五节的话看,必是指今天和主断了交通,不结果子的信徒在主再来时,所受的一种惩罚。

凭自己、随肉体、照世界的样子,为主作工

(八)“若有人用……木、草、禾秸,……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它指明出来;它要在火中被揭露,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是那一种的。……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只是这样得救,要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林前三章十至十五节。

使徒在这里警告事奉主的人,要谨慎留心自己怎样作工,可能是用金、银、宝石,也可能是用木、草、禾秸。我们在前面已经看见,用金、银、宝石作工,就是凭着神的性情,按着十字架的原则,为着彰显神荣耀的形像而作工。而用木、草、禾秸作工,就完全相反。……人是用什么、凭什么作工,到了主来的那日,要给人表明显露出来。那时有火试验,要试验人的工作怎样。人所作的,若是金、银、宝石的工作,经过那火的试验,就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不是得救)。人所作的,若是木、草、禾秸的工作,经过那火,就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不是不得救),自己却要得救;只是这样得救,要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这是今天所有凭自己、随肉体、照世界的样子,为主作工的人,将来所要受的惩罚。

所以,亲爱的弟兄姊妹,在我们已经得救的人前面,还摆着一个严重的问题,等候我们解决!将来到主来的时候,我们是得赏赐呢,还是受亏损呢?是得赏赐进诸天的国呢,还是受亏损像从火里经过的呢?这是严肃的问题!需要我们自己负责解决!

在人面前,因怕羞怕难,而不承认主

(九)“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诸天之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马太十章二十四至三十三节。

我们得救以后,若因怕受人的反对、逼迫,就不敢在人面前承认主,到主来的时候,祂在神面前也要不承认我们。凭前后文看,这个不承认,也不是指永远灭亡,乃是指作主门徒的人,今天若在人面前,因怕羞怕难,而不承认主,将来到主来的时候,所要从主受的一种蒙羞的惩罚。

把主和主的话当作可耻的

(十)“凡在这淫乱罪恶的世代,把我和我的话当作可耻的,人子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着圣天使来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马可八章三十八节。

凭前文看,这话是主对跟从祂的信徒说的。有的信徒,在今天这淫乱罪恶的世代,把主和主的话当作可耻的,到主在荣耀里再来的时候,要给他一种惩罚,就是把他当作可耻的。

因着怕为主被杀,还会永远灭亡

(十一)“你将要受的苦你不用怕。看哪,魔鬼将要……叫你们被试拣;你们必受患难,……你务要至死忠信,……得胜的,绝不会受第二次死的害。”启示录二章十至十一节。

我们已经看见,启示录二至三章,主七封书信里所应许给得胜者的福分,都是将来在国度里的。既是这样,就这七封书信里所给信徒的一切警告,也必都是说到在国度时的惩罚。二章这里说,在魔鬼苦害教会,教会受患难试炼的时候,主叫教会务要至死忠信。信徒若这样得胜,必得免去第二次死的害。反过来说,信徒若不这样得胜,若怕为主受死而失败,就必受第二次死的害。不是受第二次的死,乃是受第二次死的害。第二次的死,就是火湖,也就是在火湖里的永远沉沦(启二十14,二一8)。而第二次死的害,乃是在国度时的惩罚。

马太十章二十八节也说,我们不要怕那只能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人,但要怕那能把我们身体和灵魂都灭在火坑里的神。凭前文二十四至二十五节看,这话是主对祂的仆人说的。所以主的仆人,就是得救的人,若怕为主被杀,就必受到主这样的刑罚。这自然不是说,得救的人因着怕为主被杀,还会永远灭亡。这必是指着主将来对那些怕为祂殉道的信徒,一种的惩罚。

行为受了死亡的玷污

(十二)“未曾玷污自己衣服的,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绝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并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的众使者面前,承认他的名。”启示录三章四至五节。

这也是主那七封书信里的话。主这话的意思是告诉我们,当教会一切都软弱衰微,充满死亡的时候,信徒要活泼刚强,不让死亡玷污他在主面前的行为“衣服”。信徒如果这样得胜,就配得在国度里与主同行,名字不曾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且要在神和天使面前被主承认。信徒如果不这样得胜,就不配在国度里与主同行,名字就必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且要在神和天使面前被主弃绝。这不是永远灭亡,乃是一时的惩罚。名字会从生命册上被涂抹,证明名字是已经记在生命册上了。名字记在生命册上,就是已经得救属乎生了。既是已经得救,就是永远得救,绝不会因着软弱衰微,行为受了死亡的玷污,而又灭亡。虽不会灭亡,却会受惩罚。

不肯饶恕弟兄

(十三)“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直到他还清了一切所欠的债。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赦免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马太十八章三十四至三十五节。

这里是说,一个信徒若不从心里饶恕弟兄,等到主来审判信徒,就是来“和祂仆人算账”的时候,要“把他交给掌刑的”(就是叫他在国度时受惩罚),直到他从心里饶恕了他的弟兄。

马太十二章三十二节说,有的罪“无论在今世,或是在来世,他都不能得赦免”。可见有的罪是在今世(就是现在的恩典时代)得赦免,有的罪是在来世(就是将来的国度时代)得赦免。在今世得了赦免的罪,在来世就不必再审判惩罚了。但是在今世没有得着赦免的罪,在来世就得审判惩罚。信徒在今天不肯饶恕弟兄这个罪,既在今世没有对付,没有得着赦免,就在来世(就是国度时代)必受主的审判惩罚。马太十八章这里所说的,就是在今天不肯饶恕弟兄的信徒,到国度时代所要受的这种惩罚。

得救的人犯罪

(十四)“凡向弟兄动怒的,难逃审判;……凡骂弟兄魔利的,难逃火坑的火”—“若是你的右手叫你绊跌,就砍下来丢掉;因为你肢体中的一个丧失了,强于你全身往火坑里去”—“若是你的眼绊跌你,就把它剜出来扔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生命,比有两只眼被扔在火坑里更好;……因为必用火腌各人。”马太五章二十二节,二十九至三十节,十八章八至九节,马可九章四十二至四十九节。

这里马太五章的话,又是主在山上的教训里所说的。凡主在山上的教训里所说的,都是关乎信徒能进诸天的国或不能进诸天的国的事,并不关系罪人得救或灭亡的事。并且这里所说,向弟兄动怒、骂弟兄,乃是弟兄犯罪得罪弟兄的事。弟兄就是得救的人。所以这里是论到已经得救的人犯罪的事。……这些地方的圣经,清楚给我们看见,得救的人犯罪,将来也要受审判,也要受火的刑罚。当然这种刑罚,不是永远灭亡,乃是一时的惩治。主说,这乃是“用火当盐,腌各人”。借着这一时的惩治,主要用火当盐,把今天染了罪菌,沾了罪污,而不肯对付除去的信徒,腌一腌,除去他们身上的罪菌罪污,使他们成为洁净的。

忽略神这救恩,而不好好享用

(十五)“我们若忽略了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希伯来二章一至四节。

希伯来书是讲论神新约的救恩,每讲一段重要的道理,就加上一个郑重的警戒。全书共讲了五段要道,所以就有五个重要的警戒,每一个都是说到国度时的惩罚,以国度的惩罚为警戒。这里(二1~4)是第一个警戒。……“我们若忽略了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这个救恩,是远超过旧约借着天使所传的律法的,不只能救我们脱离罪恶、死亡、魔鬼、和试探,更能叫我们成为神的儿子,作神儿子的弟兄,和神儿子同一源头、同一生命、同一性情,并且能把我们带进荣耀里,和神的儿子,一同承受世界,就是一同得国,管治世界。这么大的救恩,已经为我们成全了,并且已经赐给了我们,要我们享用。我们若忽略了,若不好好的享用,而去注意别的,就怎能逃罪呢?就怎能不受到神的惩罚呢?连旧约那借着天使所传的律法,人悖逆了,都受了报应,何况神的儿子所成功的救恩,我们若忽略了,岂不更要受到惩罚么?

所以这里的话,不是指着罪人忽略神赦罪称义的救恩,而难免定罪沉沦说的,乃是指着信徒(特别是当日那些犹太—希伯来—信徒)忽略他们所已经得着,神为他们所成全的莫大救恩,而被定罪受罚说的。凡忽略神这救恩,而不好好享用的信徒,将来在国度时,都要因此受到神的惩罚!这不是罪人永远沉沦,乃是信徒一时受惩罚。

因着不信,不听从神的话

(十六)“我们应当畏惧,免得那进入祂安息的应许,虽然留给我们,你们中间却有人像是赶不上了”—“这样,必有一安息日的安息,为神的子民存留。……所以我们务必竭力进入那安息,免得有人随着那不信从的样子跌倒了。”希伯来四章一节,九至十一节,三章七节至四章十三节。

这是希伯来书第二个警戒里的话。这是因着讲到基督作神的使者,治理照顾神的家,是远超过摩西和约书亚的,能把我们带进那国度的安息(三1~四13),所以就警戒我们,务要恐惧战兢,竭力进入那安息,就是进入国度,免得有人因着不信,不听从神的话,就赶不上,就跌倒,就不得进国度了。

如果我们也有了不信的恶心,不听从神的话,不竭力追求,我们就会把活神离弃了,就会失去在基督里的分,就会不得“作基督的同伴”(三14),而不得进入这国度的安息。这样,就是受了神莫大的惩罚,而失去了神救恩里的最高福分!

那些不长进或失败的信徒

(十七)“所以,我们既离开了那论到基督之开端的话,就当竭力前进,达到完全、成熟,不再立根基,就是悔改脱开死行,信靠神,浸洗的教训,按手,死人的复活,以及永远的审判。神若准许,我们必如此行。因为那些曾经蒙了光照,尝过属天的恩赐,又有分于圣灵,并尝过神美善的话,以及来世的能力,而偏离的人,不可能再重新悔改,为自己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就如田地,吸收了屡次下在其上的雨水,并且生产菜蔬,合乎耕种的人用,就从神得享祝福;但若长出荆棘和蒺藜,就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希伯来六章一至八节,五章十一节至六章二十节。

这是希伯来书第三个警戒里的一段话。这是因着讲到基督照那永远的等次,并那无穷之生命的大能,作我们的大祭司,是远超过亚伦的,能拯救我们到底到极点(四13~七28),所以就警戒我们,要竭力追求长进,以致长大成人,好对这位超凡的大祭司,就是复活脱离软弱和死亡,并升天远超过一切的基督,有更深的认识和经历。它说,我们应当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竭力进到长成的地步。这是说,我们应当竭力追求长进,直到长大成人的地步。……神如果恩待我们,我们就必离开开端,竭力长进到长成的地步;就必不再从新立根基,而一直往前长进。……如果一直再立根基,而不往上建造,一直一次过一次的回头,去从新懊悔从前得救时所已经懊悔过的,而不往前长进,就如一块田地,吃过屡次下的雨水,而长出不该长的东西来,这样,必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这个结局,不是灭亡,乃是“受亏损”。“被废弃,”原文和林前九章二十七节的“被弃绝”同字。那里使徒不是说他将来会灭亡,乃是说他如果在主的路上跑得不好,会叫他“不蒙(主的)称许”,而失去冠冕,受到亏损。“近于咒诅”与在咒诅之下不同。不信的人是在咒诅之下,不长进或失败的信徒是近于咒诅。“焚烧”是焚烧地上所长出的荆棘和蒺藜,不能烧灭地的本身。将来那些不长进或失败的信徒被焚烧,是他们那些木、草、禾秸的生活和工作被焚烧;他们虽因此受亏损,而他们自己仍要得救(林前三10~15)。

轻看主的救恩,侮慢主的圣灵

(十八)“不可放弃我们自己的聚集,好像有些人习惯了一样,……既看见那日子临近,就更当如此。因为我们认识了真理之后,还故意犯罪,为着罪的牛羊祭物是不再有的了;惟有恐惧等候审判、和那将要吞灭众敌人的烈火。任何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何况那践踏神的儿子,将他藉以成圣的立约之血当作俗物,又亵慢恩典之灵的,你们想,他该受怎样更重的刑罚?因为我们知道谁曾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要审判祂的百姓。”落在活神的手里是可怕的。希伯来十章二十五至三十一节,十九至三十九节。

这是希伯来书第四个警戒里的一段话。这是因着讲到神的儿子基督,一次献了永远的赎罪祭,用祂自己的血,一次进入天上的圣所,为我们成全了永远赎罪的事。祂凭这血所立的新约,比那凭永不能除罪之牛羊的血所立的旧约更美。祂在天上的圣所,作这更美之约的中保。所以这更美的新约,能使人有清洁的良心,坦然无惧的进到至圣所,亲近神、事奉神,而有属天的敬拜和事奉;且能将神的生命律法放在人里面,使人能在里面认识神,而不需要别人在外面的教导(八1~十39)。因着讲到这些,所以就警戒当时那些受书的犹太—希伯来—信徒,不要轻看神的儿子,和祂立新约的血,而仍回到犹太教,去照着旧约献牛羊的祭,靠着牛羊的血事奉神。

神已经立了新约,废了旧约;……如果他们再回到犹太教去献祭,非但没有献祭的价值,反倒是违背神的旨意,就只好战惧等候神的审判,和那烧灭神众仇敌的烈火。……如果主的百姓所行的,是违背主的旨意,轻看主的救恩,侮慢主的圣灵的,将来落在祂这位活神的手里,受祂的审判,结局乃是可怕的!这自然不是指着永远灭亡说的,乃是指着受主一时的刑罚说的。在这里有一件事,请我们注意,就是在这一段话里头,有很清楚的话告诉我们,有的人虽然已经蒙主的宝血使他们成圣了,还有受刑罚—并且是加重的刑罚—的可能。这清楚证明,将来有已经得救,已经因主的宝血得着成圣的人,受责罚的事。

弃绝那向我们说话的神

(十九)“你们要谨慎,不可弃绝那说话的,因为那些弃绝那在地上警戒他们者的,尚且不能逃罪,何况我们这转离那从诸天之上警戒我们者的?……我们既领受了不能震动的国,就当接受恩典,借此得以照神所喜悦的,以虔诚和畏惧事奉神;因为我们的神乃是烈火。”希伯来十二章二十五至二十九节,一至二十九节。

这是希伯来书第五个警戒里的一段话。这是因着讲到信心乃是我们惟一的道路,历代先圣在神面前,生活行事,都是凭着信心。我们该因他们这许多信心的见证人,受到鼓励,而仰望我们信心的创始者和成终者主耶稣,凭着信心,奔那摆在我们前头的路程(十一~十二)。因着讲到这些,所以就警戒我们,不可弃绝那向我们说话的神,不可转去离开那从天上警戒我们的主。如果弃绝祂,如果转去离开祂,就难能逃罪!就必受到祂的刑罚!我们既领受祂所赐给我们那不能震动的国,就要接受祂够用的恩典,借着这恩典,照祂所喜悦的,并且用虔诚敬畏的心事奉祂,惟恐失去祂的恩典,将来不但不能进入他所赐给我们的国,反要被祂定罪,受祂刑罚。这该叫我们何等恐惧战兢,虔诚敬畏,听从祂的话语,遵行祂的旨意!因为祂乃是烈火。

靠着主的恩典,归正自己的心,改正自己的行为,
免得将来真的受到主的惩罚

我们以上所看的这些圣经,都是说到信徒将来所要受的责罚。所以凭圣经看,实在是有信徒将来受责罚的事。圣经有够多的地方,清楚告诉我们,信徒如果今天有跌倒、犯罪、怯懦、不忠、不肯撇下一切跟从主、不肯出代价为主活着、不听从主的话语、不遵行神的旨意,或是其他的失败,种种情形任何的一种,到主再来,在国度时,都要受到相当的亏损和责罚。自然信徒今天如果承认罪,对付失败,神就必因着主的血赦免他(约壹一7、9)。但是,如果信徒今天不承认罪过,不离弃罪恶,不对付失败,将来到主再来,在国度时,就要受责罚了。因为那时,信徒不只有人“得赏赐”,也有人“受亏损”,不只有得“赏”的,也有受“罚”的(林前三14~15,启二二12)。

弟兄姊妹,有一件事在这里我要指出的,就是凡不相信信徒将来会受责罚的人,在生活行为上,难免放松放肆,甚或放纵!我们人是败坏的,若没有将来受责罚的警戒,就很容易放任,随从己意,甚或顺着情欲而行。但愿我们因着将来有受惩罚的可能,而生敬畏的心,靠着主的恩典,归正自己的心,改正自己的行为,免得将来真的受到主的惩罚。如果我们是因着自己的行为不好,而反对信徒将来受责罚的道,那我们就更是可怜了!那就只有求神怜悯我们,不叫我们因着自己的行为不好,而不肯承认祂的真理。(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五),第四十八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