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真理题库

第二系列 神的经纶
三一神永远的定旨

第三十篇 神追求祂所拣选的人

读经:出二十6,申十12,歌三11,利二六1、30,结四四10,何二7,民五14,耶四三2

壹 整本圣经就是神圣的罗曼史,记载神如何追求祂所拣选的人,至终与他们成为婚配(创二21~24,歌一2~4,赛五四5,六二5,耶二2,三1、14,三一32,结十六8,二三5,何二7、19,太九15,约三29,林后十一2,弗五25~32,启十九7,二一2、9~10,二二17)—【出二十6注1】:

一 神自己设立爱的榜样,钟情于祂的百姓(14~15,七7~8);在申命记中,神实际上是在“追求”祂的百姓,爱他们,钟情于他们(参出二十6注1);神的百姓应当以爱回报祂,钟情于祂;见林前二9注1—【申十12注3】。

二 当我们这些神的子民进入与神相爱的关系,我们就接受祂的生命,正如夏娃接受了亚当的生命一样(创二21~22);乃是这个生命使我们与神成为一,祂也与我们成为一;我们不是借着运用心思和意志来遵守律法(参罗七18~25),乃是借着爱这位作我们丈夫的主,因而有分于祂的生命和性情,与祂成为一,作祂的扩大和彰显—【出二十6注1】。

三 整本圣经是神与祂选民之间的罗曼史(见出二十6注1二段);借着成为肉体,神成了人,使祂能追求人(约三29~30);成为肉体是“母亲,”将基督的人性给祂作为冠冕,作为珍宝;基督在成为肉体时所穿上,并在复活里所拔高(罗一3~4)的人性,乃是祂的冠冕—【歌三11注2】。

四 我们回应基督的追求,就追求祂;我们的追求乃是借着被变化成为神圣的而彰显祂(罗十二2,林后三18);我们是基督人性的妻子,凭祂的神性被变化,就成为冠冕给祂戴上(参箴十二4上)。

贰 神将祂的律法赐给祂选民的目的,是要他们成为爱祂的人(申六5,太二二35~38,可十二28~30);神领祂的百姓出埃及,又将祂的律法赐给他们,乃是追求祂的百姓,向他们求婚,寻求得着他们的情爱—【出二十6注1】:

一 耶利米书二章二节,三十一章三十二节,和以西结十六章八节指明,在神的山上借颁赐律法(二四7~8,三四27~28)所立的约,乃是婚约,在这约中神将以色列人许配给祂自己(参林后十一2);十条诫命,尤其是头五条,是神和祂百姓订婚的条件。

二 律法最高的功用是将神的选民带到与祂成为一,如同妻子与丈夫成为一(参创二24,启二二17);神和祂的子民要成为一,二者之间就必须有相互的爱(约十四21、23);圣经中所揭示神与祂子民之间的爱,主要的是像男女之间情深的爱(耶二2,三一3)。

三 当神的子民爱神、花时间在祂的话上与祂交通时,神就将祂的神圣元素注入他们里面,使他们与祂成为一,作祂的配偶,在生命、性情和彰显上,与祂一样(创二18~25与注);见十九8注1二段、三段。

叁 不可制造偶像,也不可跪拜偶像,表征我们不可在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之外有其他的追求目标,免得失去享受我们神圣产业的地位;见约壹五21注3一段—【利二六1注1】:

一 尸首堆在毁坏的偶像身上,表征属肉体的召会,把自己如同尸首摆在神以外的目标上,这些目标是召会当作偶像追求,却为神所毁坏的—【利二六30注1】。

二 那些随从大多数子民走岔,偏离主去追求偶像的人,都失去直接事奉主的资格和地位(10~14);他们仍然可以有一部分召会的事奉,但那只是对主间接的事奉;惟有那些受割礼并完全向主忠信的人,能直接事奉祂(15~16)—【结四四10注1】。

三 “我要归回前夫”,这指明虽然以色列顽梗的追求她所爱的人(她的偶像),但至终她要归向神—她的前夫—【何二7注1】。

四 雅各家假冒为善,他们虽然禁食,却作许多事追求自己的利益;他们不安息于神,也不接受神作他们的滋养和生命的供应(参五五1~2);这就是他们的假冒为善—【赛五八3注3】。

肆 我们在基督以外任何的寻求和追求,在神眼中都是属灵的淫乱(参雅四4);凡犯属灵淫乱的人必受神的审判和咒诅(林前十六22),不能为神争战并事奉神—【民五14注1】:

一 对付丈夫所疑忌的妻子这事,预表基督对祂的信徒和召会所起的妒忌(林后十一2~3)。

二 基督争战的军队由祂的得胜者所组成,他们是争战的妻子,与基督相配(启十九7~9、11~14);我们要成为主争战军队的一部分,就必须向祂贞洁。

伍 那些没有与神是一的人,没有接受神的旨意和喜悦,却发表自己的意见,并追求自己的偏好;这样作,就是离弃神这活水的源头,泉源,并凿出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二13);参四十14注1—【耶四三2注1】:

一 神要约哈难和百姓留在圣地,作祂百姓的遗民(四二9~12);然而,他们因着自己的考虑和意见,而完全误会神。

二 以色列人顽梗的犯罪得罪神,是由于他们不与神是一;他们若与神是一,就会接受神的话,认识神的心、神的性情、神的心思和神的定旨;不仅如此,他们自然而然的就会活祂,并由祂构成,在地上作祂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