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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经的原则

第三系列 解经的一般原则

顺序的原则
属灵的顺序
第二篇 不按历史次序,乃按道理次序

读经。出十八13~26,四十17~33,申一9~18,太四18~22,约一40~42,启一4~7

壹 我们需要认识另一个重要的原则:圣经的记载主要是给我们神经纶的完整启示;因这缘故,有时圣经的记载不按历史的顺序,反而按照道理的顺序—出十八13~26,四十17~33,申一9~18:(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四十九篇)

一 这个原则适用于出埃及记十八章的安排;倘若我们仔细读民数记和申命记,就会发现出埃及记十八章所记载的,不是按着历史的顺序—13~26节,申一9~18。(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四十九篇)

二 出埃及记十八章所发生的事件,不是紧接在出埃及记十七章所记载的事件之后;事实上,十八章的事件发生于帐幕建造之后,在以色列人开始带着帐幕走向美地不久之前;所以,按着历史的顺序,十八章该在四十章后面—十八13~26,四十17~33,申一12。(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四十九篇)

三 以色列人出了埃及,在旷野度过头一段时期,出埃及记并没有记载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每一件事;出埃及记的目的,不是要给我们发生在以色列人身上每一件事的详细历史;它乃是为着叙述神完全救恩的完整启示而写的—十八1与注1。(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四十九篇)

贰 同样的原则适用于四福音;四福音不包括主耶稣生活在地上所作的每一件事;福音书的作者选择某些事情,把它们摆在一起,目的在叙述神圣启示的观念—太四18~22,约一40~42:(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四十九篇)

一 马太福音分章的安排并不是按照历史的次序,而是按照道理的次序;马太在圣灵的感动下为着一个确定的目的,将所有的事实都摆在一起,并不是照着年代的次序—四18~22:(李常受文集一九七〇年第一册,新约的事奉,第九篇)

1 我们如果仔细研究四本福音书,我们就会发现彼得并不是头一个到主面前的人;按照约翰一章,首先来的是安得烈,然后把他哥哥西门带了来—40~42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〇年第一册,新约的事奉,第九篇)

2 但在马太四章,主是先找彼得;因为马太不是给我们看见历史次序,而是按照某一个教训来安排的—18~22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〇年第一册,新约的事奉,第九篇)

3 因为马太的写法是按照道理安排的,所以我们必须照这样来了解这本书—18~22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〇年第一册,新约的事奉,第九篇)

a 读约翰第一章就会发现,还有别人也蒙主呼召来跟从祂;但马太只题彼得,安得烈,雅各,约翰这几位—约一37~49,太四18~22。(李常受文集一九七〇年第一册,新约的事奉,第九篇)

b 因为马太叫我们看见,跟从耶稣的目的不像我们以前所受的教导,为上天堂;跟从耶稣乃是为这两种职事—18~22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〇年第一册,新约的事奉,第九篇)

c 第一种职事是得人,第二种职事乃是去成全人;第一种职事是把人带进来,第二种职事是把他们建造起来,预备他们,修补他们,装备他们,使他们更完全—18~22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〇年第一册,新约的事奉,第九篇)

d 在这两组弟兄中,首先是题彼得,约翰是最后题;彼得把人带进来,而约翰借补网把他们建造起来—18~22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〇年第一册,新约的事奉,第九篇)

二 约翰福音的记载,不是按着主耶稣在地上,生平历史的前后顺序,乃是完全按着道理的次序;这一卷书是专专给我们看见,主耶稣如何是神的化身,进到人里面作人的生命,并要在人里面,也要在人身上,作人的中心,以完成神永远的目的—一14,二十2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四册,约翰福音中的生命与建造,第十七篇)

1 约翰从千万件事中,把有关主耶稣作生命的事例挑选出来,编排在一起,用事实向人证明,主如何来作人的生命,把人从死亡带到生命,好叫神人二者能够联结,并建造成为一—二9,一5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四册,约翰福音中的生命与建造,第十七篇)

2 约翰福音的顺序安排得很好—1、14、51节,三3,十四17,二十22,二一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经历并享受生命,为着召会的建造,第一章)

a 一章是引言,二章是引言的补充;这两章在一起形成完整的单位—一14,二19~2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经历并享受生命,为着召会的建造,第一章)

b 三至十一章陈明九件事例,说明基督如何是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三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经历并享受生命,为着召会的建造,第一章)

c 然后十二至十七章,是三至十一章所陈明之事的说明和解释,告诉我们,那些接受基督作生命,并享受祂作生命供应的人,如何能与祂是一—十四1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经历并享受生命,为着召会的建造,第一章)

d 十八至二十章说到基督的死、埋葬和复活;基督复活之后,回到门徒那里,将属天、神圣的圣气,就是圣灵,吹入他们里面;借着吹入祂的门徒里面,祂就进到他们里面,永远与他们同在—二十2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经历并享受生命,为着召会的建造,第一章)

e 然后在二十一章,基督在复活里将自己显给信徒看,训练他们靠祂无形的同在而活;这是整卷约翰福音的概述—1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经历并享受生命,为着召会的建造,第一章)

叁 还有,在新约末了一卷书里,神圣的三一有新的顺序;在启示录里神圣的三一不是素质的三一,乃是经纶的三一—一4~7,参太二八19:(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新约的经纶,第二十章)

一 马太二十八章十九节说到父、子、圣灵;然而,在启示录第一章,三一的顺序不仅更改了,并且非常复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新约的经纶,第二十章)

1 在启示录里,对于神圣三一的第一位所取名称的描述是:那今是、昔是、以后永是的;三重的述词用来说到神圣三一的第一位,这是暗示,甚至明指神圣的三一—一4。(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新约的经纶,第二十章)

2 在神宝座前的七灵乃是神运行的灵,就是灵神;神的灵列在第二位,而不是第三位;这启示神七倍之灵加强的功用是极其要紧的—4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新约的经纶,第二十章)

3 不仅如此,三一的第三位不是称为子,乃是称为耶稣基督—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新约的经纶,第二十章)

二 素质的三一是指神的存在;就神的存在来说,父、子、灵从永远到永远同时共存,互相内在—赛九6,来一12,七3,九14,约十四10~11、26,五43,十五26。(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新约的经纶,第二十章)

三 启示录不是论到三一的神圣素质,乃是论到三一的神圣经纶;照着神的经纶来看,父是那今是、昔是、以后永是的—一4、8。(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新约的经纶,第二十章)

四 就神的存在说,神的灵是一;但就神的经纶说,神的灵在功用上是七;神的灵必须加强,来尽祂的功用,以实现神的经纶—4节,四5,五6。(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新约的经纶,第二十章)

五 在素质上,子神就是子;但在神的经纶上,祂是耶稣,是基督;在启示录一章五至七节,与神的行动、神的经纶有关。(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新约的经纶,第二十章)

六 就神的素质说,父是第一,子是第二,灵是第三;但就神的经纶说,灵在子神之前;那灵执行神的行政,并且注入、搜寻众召会;这完全是神经纶的事—4~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新约的经纶,第二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