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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完整的救恩

第八系列 罗马书中的生命救恩

第二篇 生命之灵的律释放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

读经:罗八2、4、6、9~11、13,七17~18、20、23,林前十五45,十五54~57,加五16

壹 我们里面那生命之灵的律,这律也有它的性质,就是它的素质(essence),它也是有自然的性能,这律就是三一神;祂不仅是个事物,乃是个人位,能释放我们—罗八2、9~11,林前十五45:(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的生命救恩,第二篇)

一 生命之灵是指在圣徒灵里内住的那灵;住在圣徒里面的那灵是生命之灵,因为神的生命就在这灵里—罗八9~11,林前十五4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二册,从罗马书看神完全的救恩,第十八篇)

二 “生命之灵”一辞将生命与那灵联在一起,指明前面关于生命的一切,都包含在本章的那灵里,生命属于那灵,那灵是生命的,二者实际上乃是一—罗八2,约六63:(圣经恢复本,罗八2注2)

1 生命乃是那灵的内容与流出,那灵乃是三一神终极完满的显出—启二二1~2。(圣经恢复本,罗八2注3)

2 这位三一神,经过成为肉体、钉死并复活的过程,成了内住、赐生命的灵,作所有在基督里之信徒的生命—约七39,加三14,西三4上。(圣经恢复本,罗八2注3)

三 经历并享受那神圣、永远、非受造之生命的路,乃是借着这生命的灵—罗八2、9~11。(圣经恢复本,罗八2注2)

四 那释放我们,使我们脱离这罪律的,乃是这生命之灵的律—2节,约八34:(圣经恢复本,罗八2注3)

1 律不一定是生命,但每个生命都是个律;并且生命越高,它的律也越高,功能也越大;—罗七20~2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二册,从罗马书看神完全的救恩,第十八篇)

2 我们里面所得着神的生命,是生命之灵的生命,这生命有更高的律,这律的能力和功能也是更大的—八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二册,从罗马书看神完全的救恩,第十八篇)

3 不是神,也不是那灵,乃是这律,在我们里面运行,救我们脱离肉体中罪律的运行,并使我们认识神,得着神,而将祂活出—2节注3。(圣经恢复本,罗八2注3)

4 这生命之灵的律,是生命之灵的自然能力,只要情形符合这律的要求,这自然的律就会自动运行—2节注3。(圣经恢复本,罗八2注3)

五 感谢神,我们认识神救恩的人要唱凯歌,因为神的生命随着生命的灵进到我们里面,拯救了我们—西三4,罗八2,林前十五54~5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二册,从罗马书看神完全的救恩,第十八篇)

1 神的生命之灵已经进到我们里面,是我们的拯救,这生命之灵带着一个律在我们里面,这律有更大的能力,更大的功能,能抵销撒但在我们里面的律—罗八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二册,从罗马书看神完全的救恩,第十八篇)

2 神是用律来克制律,用祂生命的律来克制撒但生命的律;这就是我们的救恩—2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二册,从罗马书看神完全的救恩,第十八篇)

3 我们该停止自己一切的作为,转而敬拜、信靠、赞美神并唱凯歌;结果我们所活出来的,就和我们所要求的完全一样;这在乎看见,在乎认识—林前十五54~5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二册,从罗马书看神完全的救恩,第十八篇)

贰 这罪与死的律也是人位化(personify)的,指我们罪性中的罪,不是行为上的罪,乃是性情上的罪,就是撒但邪恶的性情,使我们有能力犯罪—罗八2,七18~24,约八34:(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的生命救恩,第二篇)

一 罪的律,就是在人里面自生自发地犯罪能力,叫人作罪的奴仆,不能自主,被罪辖制,受罪捉弄,作许多自己所不愿意的—罗七18~24,约八34。(圣经恢复本,罗八2注6)

二 死的律,就是叫人衰弱、枯萎、老死的自然能力,住在人里面,叫人的各部分都沉没在死衰中;死一面叫人失去能力,一面又叫人失去感觉,叫人为善无能力,犯罪无感觉—罗八2与注6。(圣经恢复本,罗八2注6)

三 这罪与死的律也是人位化(personify)的,指我们罪性中的罪,不是行为上的罪,乃是性情上的罪,就是撒但邪恶的性情,使我们有能力犯罪—七17~18、20、23。(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的生命救恩,第二篇)

叁 三一神经过过程,成了我们里面生命之灵的律,分赐生命到我们全人的每一部分,使我们的三部分变为生命—八6、9~11:(罗马书生命读经,第六十七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的生命救恩,第二篇)

一 基督的灵就是那是灵的基督,进入我们的灵里,使我们的灵变为生命—罗八9~10。(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的生命救恩,第二篇)

二 那灵与我们的灵调和为一的灵,扩展到我们的心思,使我们的心思变为生命—6节下,弗三16~17,四23。(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的生命救恩,第二篇)

三 神复活内住的灵达到我们的身体,也使我们的身体变为生命—罗八11,林后五4。(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的生命救恩,第二篇)

肆 我们当有的合作,罗马八章十二节说,“弟兄们,这样,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照肉体活着”:(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的生命救恩,第二篇;罗马书生命读,第十六篇)

一 要将心思置于灵;六节说,“因为心思置于肉体,就是死;心思置于灵,乃是生命平安”:(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的生命救恩,第二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二册,从罗马书看神完全的救恩,第二十篇)

1 一个得救的人选择肉体或选择灵,关键就在于他的心思;他的心思倾向那一面,他这个人就在那一面;这是我们实际的情形—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二册,从罗马书看神完全的救恩,第二十篇)

2 我们的心思若倾向灵,思念那灵的事,我们自然就活在灵里—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二册,从罗马书看神完全的救恩,第二十篇)

3 每当你想要讲理,而你灵里觉得空虚时,就要停下,并将你的心思转回灵里;你需要说,“哦,主耶稣,拯救我。主,拯救我的心思脱离那叫我死的思虑”—徒二21。(罗马书生命读,第十六篇)

4 只要你里面有安息、妥贴和满足,就指明你的心思置于正确的方向—罗八6。(罗马书生命读,第十六篇)

二 要只照着灵而行;四节说,“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的生命救恩,第二篇;新约总论,第三百零一篇)

1 “行”字包括我们的整个生活─我们说什么,我们作什么,以及我们去那里;我们不断将心思置于灵,我们整个行事为人就会照着灵—加五16、25。(罗马书生命读,第十六篇)

2 当我们照着灵而行,我们就不是有意识的,靠我们外面的努力来遵守律法义的要求,乃是自然且不知不觉的,靠生命之灵内里的运行而成就律法义的要求—罗八2。(新约总论,第三百零一篇)

三 要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保罗继续说,“因为你们若照肉体活着,必要死;但你们若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必要活着”—13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的生命救恩,第二篇;罗马书生命读,第十六篇)

1 真正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的经历,乃是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而有的;这不是一次永远发生的;这是每天不断的操练—加三5。(罗马书生命读,第十六篇)

2 身体的每一行为,必须借着将我们的心思转向灵并置于灵,而被治死—罗八6。(罗马书生命读,第十六篇)

3 我们不断将心思置于灵,我们整个行事为人就会照着灵;我们可称之为圣别的生活,得胜的生活,或荣耀的生活;这是我们在召会生活中需要有的经历—加五16。(罗马书生命读,第十六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