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时间服事者该有的进取

第四系列全时间服事者该有的进取

学习 第二篇—学习作神的奴仆牧养神的召会

读经:出二一1~6,弗五25、2,罗一1,林后五14,十二15,太二十25~28,徒二十17~35,彼前五1~3

壹   出埃及二十一章一至六节里的奴仆是基督的预表:

一     新约启示主耶稣对父、对召会、以及对圣徒这三重的爱—5节,约十四31,弗五25、2,加二20。

二     主耶稣作为神的奴仆,顺从至死;祂在十字架上的死乃是顺从的行为—约十四30~31,腓二8:

1   因为主耶稣爱父神,祂不但作儿子,更是作奴仆,来遵守父的话—约五19,十二48~50,十七8、14。

2   主耶稣听从神的话,并遵守神的话来行神的旨意—四34,十二49。

三     主耶稣是成为奴仆的那位,当祂的门徒争着为首时,祂就教导他们要取奴仆的地位—太二十27~28。

贰   使徒保罗跟随主耶稣作奴仆;他作神的奴仆牧养神的召会,有奴仆的灵、奴仆的爱、和奴仆的顺从—罗一1,多一3,徒二十19:

一     保罗借着基督服事并牺牲的生命,作这样的奴仆—腓二17。

二     保罗是基督和神的奴仆,他甘愿倒空自己,谦卑自己,并且牺牲他的地位、权利和特权—林前九19~23。

三     保罗有奴仆的灵—罗一1、9,林后一12,二13,十1:

1   保罗是一个在灵里的人—一12,二13,四13、16,十二18。

2   在哥林多后书里,我们可以看见保罗有怎样的灵:

a   敞开的灵—六11~13。

b   坦率和纯洁的灵—十7~12,十一5~31,十二11。

c   勇敢和谦卑的灵—三12,七4、16,十1,十二11,十三2。

d   爱和温柔的灵—七3、4下,十二15、19。

e   不自私的灵—七2,十二14~17。

f   配搭的灵—18节,二10。

g   高昂、超越的灵—五13上,十二2~4。

四     保罗有奴仆的爱—五14,十二14~15,十一28:

1   爱是成为奴仆的动机和先决条件:

a   爱是服事的根基—启二4~5。

b   爱要求我们牺牲;没有牺牲,就没有爱—弗五2。

2   保罗是爱召会者的榜样—林后十二15,十一28:

a   召会对于保罗是那样宝贵,因为他知道主的心愿就是要得着召会—弗一5、9,五25~27,太十三44~46。

b   保罗知道召会的价值对神犹如宝贵的珍宝,是祂用自己的血所买来的—徒二十28。

c   哥林多后书启示,保罗的心完全是为着召会,且放在召会上:

(一) 保罗愿意为召会花费,并且花上自己—十二14~15。

(二) 保罗爱召会,而不管召会如何对待他—15节下。

(三) 保罗爱众召会,他真心的关切众召会,并为众召会挂虑—十一28。

(四) 保罗借着死供应生命给召会—四10~12。

五     保罗有奴仆的顺从—徒九6,二二10,二六19,腓二8、12,林后二9,七15,十6:

1   爱是顺从的先决条件,并且爱产生顺从。

2   我们若有奴仆的灵和奴仆的爱,就很容易顺从—五14,十6。

叁   我们若要以基督为榜样,并跟随保罗的模范,就必须学习作奴仆,为别人牺牲一切—加五13,参出二一1~6:

一     奴仆不要求自己的权利;他只知道服事和牺牲,不在意自己的利益—路一38,太二十28。

二     奴仆必须一直关心别人;他为别人活,不为自己活—罗十二10~11,腓二3~4。

三     作奴仆就是要有牺牲的灵;奴仆总是愿意服事别人,为别人牺牲自己—17节,提后四6。

四     奴仆愿意倒空自己,谦卑自己,降卑自己,牺牲自己的权利,并服事别人—林前九19~23,约十三4~5。

五     我们需要认识奴仆的地位—出二一6,可十35~45:

1   我们作为基督奴仆的地位,该在门框旁边。

2   奴仆的耳朵被开通,为要听从主人—赛五十4~5。

3   许多基督徒服事神,但他们没有站在门框旁边,他们的耳朵也没有用锥子穿过—出二一6:

a   他们凭自己行事,不照着从主人所听见的去行—太七21~23。

b   他们照着自己的观念、喜好、和意念作许多的事—腓一15~17。

六     在召会生活中,我们都必须是奴仆—1节,西一7,四7、12,彼后一1:

1   只有那些甘心作奴仆的人,才能永久留在召会生活里—罗十二11。

2   主耶稣教导我们,不要在别人之上,反要比别人卑微,作他们的奴仆—约十三1~5、12~15。

肆   在召会中,作长老的并不比弟兄姊妹高;照着主的教训,长老们反而比较低,因为他们是奴仆太二十25~28:

一     每一位长老都必须是奴仆;神的子民需要有奴仆的灵—25~28节。

二     众召会中的长老们必须晓得,他们若不愿意作奴仆,就不能成为合式的长老—徒二十17~35,彼前五1~3。

三     在召会生活中没有阶级;我们都是弟兄,我们都必须象奴仆一样来服事—雅一1,犹1,启一1,六11,十7,十一18,二二3、6。

 

 

职事信息摘要:

出埃及记二十一章一至六节里的奴仆是主耶稣的预表

许多圣经教师指出,[出埃及记]二十一章一至六节里的奴仆是主耶稣的预表。我赞同。这些经节里的奴仆的确是预表基督。主耶稣生活在地上好像奴仆一般。因此,祂是最高为人生活的标准,在祂的生活中履行了律法上人际关系中第一个条例的必要条件。

有开通的耳朵

根据出埃及记二十一章,一个爱主人,并要继续服事的奴仆,就被带到门前,靠着门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5~6)这表示奴仆的耳朵必须开启,为要听主人的声音。旧约里有两段话预言基督作奴仆,题到主的耳朵。在诗篇四十篇六节主对神说:“祭物和礼物,你不喜悦;你已经开通我的耳朵。”这里我们看见,神所喜悦的不是祭物和礼物,乃是向祂开通的耳朵。神开通主耶稣的耳朵,使祂能够行神的旨意。以赛亚五十章四节、五节论到基督说:“主耶和华赐我受教者的舌头,使我知道怎样用言语扶助疲乏的人;主每早晨提醒,提醒我的耳朵,使我能听,像受教者一样。主耶和华开通我的耳朵…”主耶稣既是神的奴仆,祂所得着的,不是施教者的舌头,乃是受教者的舌头。祂又说,神开通祂的耳朵,使祂能像受教者一样听神的话。这启示出我们若不是受教者,就不能为神说话。在我们能够为祂说话以前,首先必须受祂的教导。

顺服至死

在约翰十四章三十一节主耶稣说:“但要叫世人知道我爱父,并且父怎样吩咐我,我就怎样行。”因为主耶稣爱父神,祂不但为儿子,更是作奴仆,来遵守父的话。祂听从神的话,并遵守神的话来行神的旨意。主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救赎神的选民,乃是神的旨意。父这样吩咐主,而主因着爱父,就像奴仆一样顺服祂,还上了十字架。因此,祂在十字架上的死乃是顺服的行为。保罗说,基督“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基督因着顺服神,羞羞辱辱的死了。祂以罪人和犯人的身分而死,照着罗马人的方式钉在十字架上死了。只有奴仆才甘愿这样死去。

以基督为我们的榜样

圣经启示,我们这些在基督里的信徒,不但是神的受造之物,也是神的儿子。在旧造里,我们是神的受造之物;在新造里,我们成为神的儿子。然而,我们若维持受造之物与儿子的地位,就不能遵守神的话。我们要遵守祂的话,就必须倒空自己,谦卑自己,将受造之物与儿子的地位都摆在一旁。然后我们就要成为奴仆,有神作我们的主人。根据出埃及记二十一章里的预表,基督是奴仆,而神是主人。我们若要以基督为榜样,就必须学习作奴仆,为着别人而牺牲一切。

使徒保罗跟随主耶稣作奴仆。他以这些话来开始罗马书:“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在提多书一章一节他说到自己是“神的仆人”。保罗是基督和神的奴仆,他甘愿倒空自己。谦卑自己,并且牺牲他的地位、权利和特权。毫无疑问地,在这件事上,他是跟随主耶稣的脚踪行。主是神的奴仆,而保罗借着基督服事并牺牲的生命,也是这样的奴仆。

我愿意再一次强调,奴仆的条例在先,原因在于我们若没有奴仆的灵,就无法遵守其它的条例,好在神面前有一个正确的为人生活。例如二十三章四节说,以色列人若遇见仇敌的牛失迷了路,总要牵回来交给他。再者,以色列人若看见恨他之人的驴压卧在重驮之下,也必须给与帮助。(二三5)倘若以色列人有奴仆的灵、奴仆的态度,他就愿意这样施行帮助。他会对自己说:“我是一个奴仆,服事神我的主人。我爱我的主人,我也爱祂的子民。即使这个以色列人恨我,是我的仇敌,但他还是神的子民。我必须尽奴仆的义务,照顾他的牲畜。”然而,以色列人若没有奴仆的灵,就会欢喜看见他仇敌的牲畜遭害。他会认为这是神审判、惩罚他的仇敌的方式。这样的态度绝不是一个奴仆的态度。

我们若要遵守神圣的条例,就必须成为奴仆。神的律法要求我们这样。不愿成为奴仆的人,就无法遵守神的律法。主耶稣自己是成为奴仆的那位,当祂的门徒争着为首时,祂就教导他们要取奴仆的地位。祂对他们说:“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二十27~28)

我们怎样才能爱人、顺服人呢?腓立比二章七节、八节能帮助我们答复这个问题。根据保罗在这里的话说,主耶稣“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首先主耶稣虚已,然后祂自己卑微。腓立比二章把基督摆在我们面前作我们的榜样;祂是信徒的榜样,也是正当为人生活的模范。这不是在社会中居高位之人的榜样;反而是为奴之人的榜样。虽然基督与神同等,在宇宙中有最高的地位,祂却成为社会中地位最卑微的人。与神同等的那一位,不但成了一个人,并且成了一个奴仆。祂这样虚己,且自己卑微。那些要跟随这个榜样的人,也必须虚己,且自己卑微。

遵守律法的条例,与取了奴仆的形像息息相关。没有一个国家的全体国民都是甘愿遵守律法的。反之,许多人想要逃避律法,甚至聘请律师帮助他们这样作。因为百姓不愿意遵守律法,神颁赐十诫的时候,就说到百姓爱祂,并说祂要向爱祂的人发慈爱。(二十6)这表明我们若不爱神,就无法遵守神的诫命。照样,要遵守律法所有详细的条例,也需有一个必要条件—甘愿作奴仆。只有甘愿作奴仆的人,才能履行律法所有的条例。奴仆不要求自己的权利;他只知道服事和牺牲,他不在意自己的利益。奴仆必须一直关心别人。这个奴仆的灵,就是出埃及记二十一至二十三章那些条例的灵。要遵守这几章所描述之条例的人,首先必须作奴仆。

这个原则也适用于我们今天基督徒的生活。加拉太五章十三节说,我们蒙召,是要得自由,但要用爱心作奴仆互相服事。如果我们要作好丈夫、好妻子、好父母,我们就必须作奴仆。这意思是说,父亲在对待儿女的关系上,必须是奴仆。惟有这样他才能够是个好父亲。

要有牺牲的灵

作奴仆就是要有牺牲的灵。奴仆乃是不要求自己权利的人;反之,他总是愿意服事别人,为别人牺牲自己。倘若在美国人人都有这样的灵,这样,这里的生活便是人间天堂。不需要律师,因为没有人会为他的权利争竞。人所以彼此相争,就是因为每个人都顾到自己的利益和权利。若是所有的人都成为牺牲和服事人的奴仆,不为自己的利益而争,情形真会大大的不同!

主耶稣和使徒保罗都强调一件事实,就是遵守律法乃是一件爱的事。当人问主那一条诫命是最大的,祂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可十二30)保罗在罗马书十三章八节、十节说:“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因为“爱是律法的完成”。在加拉太五章十四节保罗宣告说:“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我们若要维持自己的地位,为我们的权利和利益而争,怎能爱别人呢?这样,不过表明我们只爱自己。然后我们不会遵守律法的条例,反而会干犯这些条例。我们要遵守这些条例,就必须虚己、自己卑微、取最低的地位,并看自己为无有。我们必须甘愿牺牲我们的地位、权利和利益。这就是作奴仆,奴仆除了服事别人,并为别人牺牲自己以外,别的什么都不知道。

我们若辨别出埃及记二十一至二十三章所有条例背后的灵,我们就会了解,为什么这几章一开始便强调作奴仆。神的条例的确与人的律法完全不同。在人的律法里,谦卑和爱没有地位;但履行神圣条例的必要条件却是倒空自己、谦卑自己、不为自己要求什么,并且牺牲自己来服事别人。

爱是服事的根基

根据二十一章二节,一个希伯来奴仆服事他的主人六年以后,就可以自由。在他作奴仆的年间,他若得着妻子与儿女,就必须把他们留下,作为主人的财产,“他要独自出去。”(4)然而,奴仆可能“明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出去。”(5)这里我们看见,继续作奴仆不是律法的要求;乃是一件爱的事。因为奴仆爱他的主人,和他的妻子儿女,他就不愿自由出去。反之,他愿意永远服事他的主人。爱是他继续服事的根基。

常有人说,爱使人盲目。实在说来,我们若要爱别人,向他们就该是盲目的。但我们自己必须牺牲。爱要求我们牺牲;没有牺牲,就没有爱。主耶稣爱我们,为我们牺牲。以弗所五章二节说:“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基督为我们舍了自己,好像罪犯死在十字架上。这证明爱要求人牺牲。

倘若一位弟兄不愿牺牲自己,他就无法爱他的妻子。照样,父母若要爱他们的儿女,就必须甘愿为他们的儿女牺牲。没有牺牲,就没有爱。

根据二十一章五节,一个奴仆很可能不要自由。因着爱他的主人和妻子儿女,他宁愿仍然作奴仆受约束。这不是一件律法要求的事;乃是自动的爱所激发的。

主耶稣爱神、爱教会,也爱祂所有的子民。神是祂的主人,教会是祂的妻子,而祂所有的子民是祂的儿女。新约启示主耶稣对父、对教会,以及对圣徒这三重的爱。根据约翰十四章三十一节,主爱父;根据以弗所五章二十五节,基督爱教会;根据加拉太二章二十节和以弗所五章二节,基督爱所有的信徒,所有的圣徒。因着这爱的激发,祂就甘愿作奴仆。爱是成为奴仆的动力和必要条件。

奴仆的地位

出埃及记二十一章六节说到奴仆被带到门前,靠着门框。古时候,奴仆必须站在门框旁边等候主人的命令。他们不凭着自己作什么,只照着主人的话而行。今天我们作为基督奴仆的地位,也该在门框旁边。再者,二十一章六节告诉我们,主人用锥子穿他奴仆的耳朵。这表示奴仆的耳朵被开启,为要听从主人。

许多基督徒服事神,但他们没有站在门框旁边,他们的耳朵也没有用锥子穿过。他们凭自己行事,不照着从主人所听见的去行。他们照着自己的观念、喜好和意念作许多的事。

在教会生活中基督的奴仆

我们这些相信基督的人,都必须是祂的奴仆。我们应当说:“主啊,我爱你。即使我能自由出去,我也不要离开你。我爱你,我爱你的教会,我也爱你的儿女。”一方面,我们可以证实,教会生活是何等的享受,何等的荣耀。另一方面,在教会生活中,我们都必须成为奴仆。旧约和新约都指明,神的子民需要有奴仆的灵。

各教会的长老必须晓得,他们若不愿意作奴仆,就不能成为合式的长老。每一位长老都必须是奴仆。主耶稣教导祂的门徒,不要想在别人之上,反要比别人卑微,作他们的奴仆。在教会生活中没有地位。我们都是弟兄,我们都必须像奴仆一样来服事。

以往我们释放了数百篇关于生命、灵、基督和教会的信息。然而,我们若要应用这些信息,就必须作奴仆。那些不愿有奴仆之灵的人,就不能实际地进入这些信息中。以往有些人作见证说,他们爱教会,并且愿意把自己献给教会。但最终这些人离开了教会生活,有些人甚至成为反对教会的人。他们里面深处有地位的野心。因着在教会生活中无法实现这个野心,他们就离开了教会。只有那些甘心作奴仆的人,才能永久留在教会生活里。不论众圣徒怎样对待我,我除了留在教会生活中以外,别无选择。教会乃是我父和祂所有儿女的家。我不过是祂的一个奴仆,爱祂、爱教会,并爱祂的儿女。释放了许多篇关乎生命、灵、基督和教会的信息之后,我很乐意释放这篇作奴仆的信息。这话是为着我们众人的。

爱和顺服

我们若有奴仆的灵和奴仆的爱,我们就很容易顺服。顺服总是随着爱来的。这可由父母与儿女之间的关系来说明。实在说来,好父母有时候必须顺服他们的儿女。常常父母顺服儿女比儿女顺服父母还要快。这里的点是说,爱产生顺服。只有奴仆才能顺服。好父母乃是有奴仆的爱和顺服的人。一个爱儿女的母亲,里面深处甘愿作他们的奴仆,并为他们作任何事情。为什么父母有时候顺服他们的儿女呢?他们因着爱而顺服。爱是顺服的必要条件。

我在本篇信息中的负担强调三件事:奴仆的灵、奴仆的爱,以及奴仆的顺服。我们若有奴仆的灵、奴仆的爱,和奴仆的顺服,我们就能够遵守诫命。这话初初听起来也许很希奇,但你若诚实地考察,你会看见它在我们实际的经历中是真的。惟独有奴仆的灵、爱和顺服的人,才能遵守神的条例。在旧约和新约的经营里,都需要这样的灵、爱和顺服。(出埃及生命读经,第六十八篇)

保罗是长老的榜样

保罗是所有长老真正的榜样。他真是一个榜样。他自己虽然从未作过长老,但他为他所训练的长老设立了模范、榜样。所以,凡他所说到自己的,他都期望所有长老跟随 他的脚踪,效法他所作的。首先,保罗说他是作奴仆服事主。长老都要服事主如同奴仆一样。他们不是被摆在尊贵的地位或阶级里。召会中没有阶级,也没有地位;只有谦卑和为奴。谦卑之后还有眼泪,不是喜乐欢欣。然后,第三样是临到我们身上的试炼,这些试炼乃是来自其他声称为着神,甚至设谋破坏我们工作的人。

作奴仆服事

长老不仅该作仆人服事主,更是作奴仆服事,失去权利和各种自由。实际上,被摆在长老职分里就是被带进奴役里。我们都是奴仆服事主。这里的服事主,不是直接的服事主,乃是间接的,借着服事祂的子民而服事祂。长老必须拿起奴仆的担子,服事他们主人的大家庭。我们必须凡事谦卑,举止、行事、以至为人,都像奴仆一样。

我们该将“谦卑”一辞,烙印在我们心里。我们没有权利夸耀什么。我们的主人该得一切的荣耀。惟有祂有资格夸耀。我们是命定要谦卑的。谦卑不容易作到,夸耀却是容易的。要谦卑,甚至被人看为卑微,不是一件快乐的事,乃是满了眼泪的。

长老若从没有为所照顾的圣徒流泪,可能并不太好。眼泪该与我们的谦卑并行。我们应当因着环境而谦卑下来,预备好接受从别人来的试炼。

保罗所说的这段话不仅是劝戒的话,也是一种预言或预告。这不仅是嘱咐,也是预言。这几节所描绘的,正是我们今天所处的光景。保罗作奴仆服事主,凡事谦卑,常常流泪,因为那时候有别人与 他争竞。那些人甚至设谋破坏他的工作、他的职事和他本人。因此,试炼随之而来。

长老不该期望舒适安乐,乃要预备好面对苦难和试炼。一面,我们都必须拿起长老职分的负担,但另一面,我们必须预备好面对各种来自别人而临到我们身上的试炼。在保罗的时候,试炼来自犹太人,他们并非无神论者,乃是敬拜神,且照他们的看法,是事奉神的人。

在公众面前并挨家挨户的牧养和教导

行传二十章二十节接着说,“凡与你们有益的,我没有一样避讳不告诉你们的,或在公众面前,或挨家挨户,我都教导你们。”保罗没有退缩不尽他的职责。凡与圣徒有益的, 他没有一样避讳不告诉他们的。这里的告诉,原文意宣告;宣告一件事比仅仅告诉更为要紧、重要。保罗作了忠信的工作,宣告神对祂子民的每一点利益。保罗没有退缩不尽祂的职责。反之, 他公开在聚会中,并私下挨家挨户的教导圣徒。

从现在起,长老该更多到人家中访问。借着访问圣徒的家,长老就可以教导并牧养圣徒。这节里的教导,其实有牧养的意思。在新约中,教导与牧养是并行的。牧养需要有正确的教导。

我们中间已过的观念乃是,长老只处理召会事务,决定事情,宣布事项。但我们要领悟,处理地方召会的事务乃是次要的。

地方召会的行政的确需要事务上的处理。但长老的主要职责首先乃是牧养,就如彼得在他头一封书信的五章二节所告诉我们的。我们已经指明,牧养需要教导,所以长老也该教导。(提前三2,五17)长老要教导别人,必须先受教导。他们必须先有学习。

单单访问圣徒的家,告诉他们要信靠主并相信祂乃是不够的。长老必须跟圣徒读一些对他们有益的经节,向他们说明,并用圣言教导他们。这样,圣徒就会得着造就、建立、加强,并且被建造起来。

牧养不是仅仅释放一篇信息。释放信息是不够的,也不是首要的事。首要的职责乃是到圣徒那里去,在圣徒家中牧养他们。所以保罗借着公开并挨家挨户的教导圣徒,给长老设立了榜样。挨家挨户,原文意按着家户。那里有家,长老就应当到那里去。倘若有十个家,长老就该到每个家中访问每个圣徒。

将近五十年前,我在中国大陆作主的工时,我花许多时间访人传福音,带人得救,并到圣徒家里去。借着访问人的家,就可看到那人环境的真实光景。这样,长老就能给他们合式的牧养。

虽然我们需要剪草、整洁房子、洗窗、吸尘,但不要花太多时间作这些事。反而我们该省下一些时间去牧养圣徒。我们若到圣徒家里去牧养他们,诸天之上就会有这事的记录。(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四册,关于召会事奉的谈话,第二章)

作奴仆服事众召会是真正的尊荣

不该把长老的地位看为一种高阶的地位。严格说来,照着新约,召会中不该有阶级。甚至早期门徒也有求地位和阶级的野心,特别是在十二个门徒中间。(太二十20~24)在马太二十章和二十三章,主耶稣不容许祂门徒中间有任何阶级。祂告诉门徒说,召会不像外邦人。外邦人有君王和大臣治理他们,但信徒中间不该有这样的事。接着主耶稣说,『你们中间无论谁想要为首,就必作你们的奴仆。』(太二十27)在信徒中间只有弟兄;我们都是弟兄。(太二三8)当弟兄们在英国兴起的时候,有许多人尽所能的,要给他们起一个名称来称呼他们。因着人找不出一个名称,就称他们为弟兄们,因为他们实行圣经里的事实:他们都是弟兄,没有阶级。他们所用的名称采自英文钦定本的译文『弟兄们』(Brethren)。这不是弟兄们自己选择的,乃是人给他们取的。他们看见在信徒中间不该有阶级。

每个人都有地位。姊妹们有她们的地位,弟兄们也有他们的地位,但是不该有阶级。在地方召会中,长老并不比弟兄姊妹高。照着主的教训,长老们反而比较低,因为他们是奴仆。有的姊妹们,丈夫是长老,不该认为她们的丈夫比别人高。她们该认为她们的丈夫是奴仆,她们是奴仆的妻子。另一面,我们认为作奴仆服事众召会是真正的尊荣。

牧养神的群羊

若是我们丢弃阶级的观念,就很容易领会地位的事。若是阶级消失了,地位就算不得什么。事实上,严格说来,长老不该认为他们有什么地位。他们没有地位。使徒彼得无法忘记主对这件事的教训。在前书里,彼得这『同作长老』的,(彼前五1)告诉长老们不可辖管弟兄姊妹,乃要作活的榜样、模范。(彼前五3)

严格说来,牧人无法作群羊的榜样。牧人是人,群羊是牲畜,人怎能作牲畜的榜样?但事实上,作为召会的群羊乃是由人组成的。圣徒们不是牲畜,乃是人,正如长老们是人一样。长老们是人,他们也是牧人。他们牧养人群,不该像牧养群畜一样。长老们必须以自己为榜样来牧养『人群。』凡圣徒们在召会生活中所该作、该活的,长老们必须先作、先活。这样,他们的作为和生活,就是活的榜样。这是牧养的路。照着这样的路,长老们并没有阶级,也没有地位。若是他们有地位,他们的地位是和所有的圣徒一样。

在神的经纶里,牧人和群羊都是人,该是一样的,因为牧人该是榜样。若是牧人、长老是特殊、不同的人,他们绝不能作别人的榜样。既然他们能作别人的榜样,他们就和别人一样。比方我们不能说,君王该是平民的榜样。也不能说,州长应当是该州公民的榜样。然而,作长老的彼得说,所有的长老都该作群羊活的榜样。(长老训练(四)关乎主恢复的实行其他几件要紧的事,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