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10月,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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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一系列 圣经—神的话

倪柝声弟兄职事
什么是新约
第五篇 新约与遗命

读经:来九15~17,八6,十二24,十三20,林前十一23~26,太二六28,路二二19~20

壹 新约是“约”也是“遗命”—来九15~18:(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五章)

一 与我们立约的是神,神是站在我们对方的;成功这约的是主,因这约是用主的血立的—八8,九12。(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五章)

二 从神那一方面来说,神与我们立约,所以是约;从主耶稣这一方面来说,是祂死了所留下给我们永远的产业,所以是遗命—九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五章)

三 “约”,不必本人死才生效;但“遗命”,必须等到留遗命的人死了才生效—16~17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五章)

贰 主耶稣是留遗命的人—林前十一23~26:(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五章)

一 这“新约”就是耶利米书所说的那一个最荣耀的新约,现在因主耶稣的血,竟然叫这约成为我们所得的产业,叫我们能以享受其中所说的一切了!—来九15~17。(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五章)

二 凡从遗命有所得着的,就是他所得着的不是他本来所有的,不是他自己作工得来的,乃是主耶稣所遗留给他的—路二二20,来九16~17。(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五章)

叁 主耶稣是执行遗命的人—15节,八6,十二24:(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五章)

一 按着死来说,留遗命的是主耶稣;按着复活来说,执行遗命的也是主耶稣—九14~1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五章)

二 主耶稣把血带进圣所,说明留遗命的人已经死了;主耶稣在天上作新约的中保,说明祂是有能力执行遗命的人—15、24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五章)

三 主在天上,祂不只作大祭司,祂也作中保,就是作约的“执行者”,叫新约在我们身上有效力—11、15节,十二22~24。(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五章)

四 按神的信实和公义说,这约,是永不能背、永不能废的;按主复活的能力来说,这约是永远有效力的—九25~28。(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五章)

肆 “凡有遗命,必须等到留遗命的人死了;因为人死了,遗命才有效力……”—16~17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五章)

一 我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的时候,就是宣告主已经死了;留遗命的人已经死了,现在遗命有效力了!我们的主,是负责的执行者,我们必定能得着遗命里所有的一切—路二二19~20,来九15~17。(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五章)

二 我们的主所遗留给我们的,有三大部分,就是洁净(罪得赦免后的洁净),生命和能力,以及更深地认识神;这三部分包括我们灵性生活一切的需要;我们应当用信心来取用遗命里所有的一切——八10~12,十19~23。(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五章)

三 所以我们每逢喝的时候,我们所看见的不是物质的葡萄汁或者葡萄酒,而是主用血所立的新约;主要我们长久地记得,新约所包括的一切,是我们可以长久享受的—路二二18~20,林前十一26。(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五章)

伍 新约的稳妥;新约是用血立的,所以新约是可靠的,是稳妥的—太二六28,来十三20:(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四章)

一 新约,为什么必须用血来立呢?为什么用血立的约才有功效呢?—罗五12~14:(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四章)

1 当基督还没有来到地上的时候,我们人受到两个大亏损:第一个是因亚当犯罪而受的亏损,第二个是因我们不能遵行神的律法而受的亏损—13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四章)

2 从亚当到摩西,死作了王;从摩西到基督,不只死作了王,并且罪也作了王;但是,感谢神,主耶稣的流血却替我们解决了这两个问题—15~21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四章)

3 主耶稣的血洗净了我们的罪,并且也恢复了我们与神的关;主耶稣的血不只叫我们与神和好,也是把神自己给我们了—弗二5~6,西20、22。(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四章)

4 基督的血不只是成功了救赎,并且是成功了永远的救赎;基督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九12。(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四章)

5 主的血一面是为赎罪而流,在消极方面,除去了那些害我们的;一面是为立新约而流,在积极方面,恢复了我们所已经失去的产业,并赐给了我们新的东西;所以,主的血不只是为赎罪,也是为恢复—14~1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四章)

二 血是根基,约是字据;血是立约的根基,约是用血立的字据—九12~14:(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四章)

1 我们就凭着这用主耶稣的血所立的新约,来承受神所给我们的属灵的产业—十三20。(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四章)

2 所以新约是一绝对合法的事件,是完全按着神公义的手续立的;是神借基督的血为我们所立的一种字据—九22。(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四章)

3 感谢神,祂不只有恩典,祂并且将祂的恩典借着一个约表明出来—出二四8,来九20:(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四章)

a 我们所得的是神的恩典,但神是用血与我们立约,叫我们凭着约求神按着祂的公义待我们;我们是站在恩典的地位上的,但是,恩典是借着义通到我们身上的——太二六28,罗五21。(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四章)

b 我们是站在血的根基,公义的根基上与神来往,神就不能不把约里所有的一切成就在我们身上—来九20。(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四章)

4 基督徒的生活没有别的,就是抓住神的话语而生活,就是相信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约壹一9。(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四章)

5 立新约的血,把我们的罪的问题解决了,也使神能把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一切关乎生命和敬虔的事都赐给我们;凡新约里所载明的,都是我们因血所当得的福气—弗二11~13,彼后一3。(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四章)

6 所以,我们凭着约求,不是去求得不是属乎我们的东西,乃是把本是属乎我们的东西,好像是寄存在神那里的东西领回来—彼前一3~5。(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四章)

三 希伯来十三章二十至二十一节,这是一个信心的祷告,也是圣经中一个大的祷告:(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四章)

1 他要神凭永约之血,叫从死里复活的耶稣基督,住在我们里面,使我们能遵行神的旨意,行神所喜悦的事—21节,十二28。(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四章)

2 一个有信心的祷告,一个大的祷告,就是站在主流血所立的永约上头来祷告—十三20。(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什么是新约,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