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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启示的中心线—神的经纶
第十系列 神人调和
第十四篇 神与人调和的路(二)—生命之律的规律
读经:来八10~12,十三20,耶三一31~34,罗八2,腓一19,西三4、12,约壹二27
壹 生命之律是新约惟一的条款;在神所立定并签定的神圣合约中,只有一个条款,一个条件:神说祂要将祂自己的律法放在我们里面—来八10~1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八章)
一 希伯来八章十至十二节说到在新约里神与祂子民之间的约:“主又说,因为这是那些日子以后,我要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我要将我的律法赐在他们心思里,并且将这些律法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八章)
二 约就是合同或合约;主是如此乐意作我们的神,并与我们建立关系,以至祂与我们立了约,就是合约,合同;一旦合约立定了,就不可能改变,也不可能有任何选择—十三20,耶三二4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八章)
三 信实、大能的神,与我们签了合约;这合约或约的中心,乃是生命之律;每一个合约都需要有确定的条款,没有条款就没有合约—三一31~3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八章)
四 然而,新约这神圣的合约,只有一条简单的条款,是这样说明的:”我要将我的律法赐在他们心思里,并且将这些律法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事实上,这条款是包含一切的—来八10,十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八章)
贰 虽然神所立的合约似乎很简单,只有一项条款,神自己却不简单;神,包罗万有的主,已经进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这生命带着一种功用,一个律,不断的照其性质和元素规律我们—罗八2,约壹二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八章)
一 这生命包含神性、人性,以及人性生活、死和死的功效、复活和复活的大能、得荣、升天和登宝座—罗八2,腓一1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八章)
1 在成肉体之前,三一神里只有三个身位—父、子、灵;在那个阶段,神的灵若降临在人身上,在那灵里就只有一种元素,就是神性的元素—创一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八章)
2 有一天,神的儿子成肉体成了人;在这人里祂活在地上三十三年半,经过人性生活的经历;过了人性生活之后,祂进入死,留在死里三天,然后进入复活,在复活里祂得着荣耀—路二四26、4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八章)
二 在这生命里有元首权柄、为主身分、大能和权柄;这一切都是神圣生命连同其律这二者的元素—西一18,路九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八章)
1 耶稣在祂的复活和得荣里,升到天上,并登宝座为主为基督,领受了元首权柄和为主身分—徒二36,弗一19~2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八章)
2 然后在五旬节那天圣灵降临在人身上;在这阶段,神的圣灵降临在人身上,不只有一个元素,乃有许多添加的元素—徒二1~4、3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八章)
叁 这生命不是以神奇的方式,乃是以非常平常的方式,甚至以非常符合人性的方式,作为规律的律,在我们里面作工—约壹二27,罗八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八章)
一 四福音里关于主耶稣的记载,给我们看见虽然祂行了一些神迹,但祂主要是以非常符合人性的方式行事为人、生活、行事并工作—西三4、12~1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八章)
二 今天基督是主、全能的神、包罗万有的元首,活在我们里面作生命,在我们里面温和、安静、正常、符合人性的工作并运行—4、12~1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八章)
1 虽然祂是温和的,祂也是非常有大能的;不管我们如何与祂争执,我们绝对无法征服祂;祂是坚定的,绝不会被我们征服—约壹二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八章)
2 祂温柔、安静、又坚定的给我们命令;甚至我们与祂争论,祂还是不摇动;祂的耐心是无限的,祂能等到永世—27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八章)
三 不仅如此,祂一切的丰富都在祂的规律里;我们若受祂规律,就享受祂的丰富—包括神性的丰富,祂优美、圣别并拔高之人性的丰富,祂优美的人性生活和在地上行事为人的丰富,以及祂死的杀死大能的丰富—约十二24,耶三一3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八章)
1 每一个生命都有一个律,每一种生命一切的丰富、内容,都包括在那个生命的律里—约十二2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2 我们若有鸡蛋,就不需要忧虑这些蛋会孵出鸭子来,因为在鸡的生命里有一个律在规律着;一种生命的实际、丰富和内容,就在那生命的律里—24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四 当我们与内里的规律合作时,我们的经历就不仅是透明的,且是超越的,远高过一切,并且在天上—罗八5~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八章)
1 我们必须忘记我们属人、天然的想法,以及一切不同的教训,而顾到主在里面的工作、光照和规律;然后基督一切的丰富就是我们的—约壹二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八章)
2 我们若要成为正常的基督徒和神有能力的儿女,就需要领悟这秘诀—不断的受这内里之律安静的规律—27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主日在洛杉矶释放的信息,第一章)
五 我们若使自己安静,像安静的埋在地下的种子,神圣的律就会作出神圣生命一切的丰富;我们需要平静、默默的爱主,说,“主,我在这里;我爱你,但我停下各种的作为”;我们若这样作,就会借着神圣生命神圣的律完全被改变—约十二24,罗八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肆 借着生命之律的内里规律,我们能认识神;我们不需要任何人教导我们;内里的规律足够使我们认识神—约壹二27,来八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八章)
一 我们越爱主,祂越规律我们;我们不需要别人教导,因为我们自己会知道;这种知识不是外面的,乃是内里的,深处的—约壹二27,来八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八章)
二 当我们信徒谈话时,里面有东西规律我们;虽然没有人能告诉我们该谈多久,我们里面却有标准;我们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停止—约壹二27,罗八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八章)
1 我们盼望主像打雷一样对我们说话,命令我们停止;但主从不这样作;祂是非常安静且有耐心的告诉我们:”你说得够多了”—约壹二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八章)
2 也许经过相当的时间,我们才真正停止说话;因着我们不顺服,祂就忧愁,这使我们很后悔;在这样的情形里我们很羞愧的到主面前,求祂赦免—27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八章)
三 我们若随从内里的规律,我们的己、我们天然的生命,就要被杀死;这样经历十字架杀死的工作,将我们引进对复活大能的经历—罗八2,腓三1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