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8月,鼓岭
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四十六系列 传福音
倪柝声弟兄职事
如何传福音
第四篇 如何传福音(四)—醒悟的罪人当知当行的事
读经:约四10、14,太七11,来九27~28,约壹一9,雅一21,十八18~27,十九1~10
壹 醒悟的罪人当知的真理—约四10、14:
一 一个罪人醒悟了,你首先要作的,就是让他知道神的恩赐—10、14节:
1 我们传福音,一定要学习不主观,要学习摸着人里面的感觉;你千万不可将人所不需要的,硬塞在人身上;我们所要作的,乃是把神的恩赐给人,因为神的恩赐就是人的需要—10、14节。
2 另外一点,我们必须注意,就是人天然的思想总是律法的,总以为神不会白给,人总得要作什么,总得行什么好,才能讨神喜悦,神才肯赐以恩赐;但神的救恩乃是白给的,是恩赐的;并且主是能专一的应付人的需要,祂所赐的恩赐,总是恰好能满足人的需要的—10、14节。
二 当人认识神的恩赐后,接着我们就应当给他一句神的话—太七11,路十五11~24:
1 我们总要给人够清楚的圣经节;并且不要说太多圣经节,只要把他所需要的圣经节翻给他,盯着让他看;让他觉得这些话正是他的需要—太七11。
2 你还必须让他到神面前来,你要让他知道神是人的父;神是罪人的父—路十五11~24。
3 传福音的人总应带领罪人来到神面前,让他们肯求天上的父;让他们和神碰一下—路十五11~24。
三 神是乐意赐恩给我们世人,但神所以不给,是因人有罪;罪能拦阻神赐恩给人—赛五九12,约九31。
四 第四步就是要让罪人认识主耶稣的十字架;对于十字架的道,你不必说太多,只要让罪人能知道,主耶稣如何担当我们的罪,就够了—来九27~28。
贰 我们传福音到这地步,罪人就要问说,他们当作什么,才能得救?这也有四件事—约壹一9,雅一21:
一 第一件事,我们要劝醒悟的人认罪;我们可以读约壹一章九节:“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向神认罪乃是向神承认说,这是罪;我们要带罪人,不只是求赦免,乃是承认罪为罪。
二 人认罪之后,还得给他一句神的话,使他能在救恩上稳固;所以第二步就是,让醒悟的罪人读圣经的话;你要让他读了又读,叫神的话进到他里面去—雅一21,彼后一4
1 雅各书一章二十一节说,神所栽种的话,是能救罪人的灵魂的;彼后一章四节说,人是靠着神在祂的话语里的应许,才能与神的性情有分。
2 神所有的工作,乃是用祂的话来包括的;因此人一接受神的话,也就是接受神的工作;神话语的内容,就是神的工作—21节。
3 我们要叫人信靠神的话,安息在神的话上,到一个地步,他们得救以后,好像把神的话当作枕头一样枕在头下—21节。
4 一定要把罪人带到主面前,总归要让他有跪下的祷告;他一祷告,就能被带到主面前—约壹一9。
三 一个人有认罪,也读了神的话,然后就要心里相信;认罪和相信有什么分别呢?认罪是行为,认罪接着又有神的话;而信是相信神照着祂的话已经那么作了—罗十9~10。
四 末了一步就是要口里承认;试验一个人是否相信,最好的路就是要他公开的承认主—9~10、13节。
叁 我们都认为,得救是一件事,得救的条件又是一件事,得救的结果又是一件事;但在圣经中,有一件事是非常奇妙的,就是得救的条件和得救的结果,完全是混在一起,没有办法分别的;得救的条件与结果都是神作的—路十八18~27,十九1~10:
一 在路加十八章,变卖一切是得救的条件;但在十九章给我们看见,变卖一切是得救的结果;主说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这就是把救恩的条件并在救恩里头,就是一切都让神来作了。
二 行传五章三十一至三十二节:“神已将祂高举在自己的右边,作元首,作救主,将悔改和赦罪赐给以色列人”;这里明白的说,赦罪和悔改都是神所赐给的。
三 彼后一章一节说,我们的信是与所有的基督徒一同得的;全部圣经清楚的说,一切得救的条件,都是在信心上;但这里又说,不是我们把信心给神,反而是神把信心给我们。
四 路加十章二十五至三十七节的这段圣经,分为两段:爱邻舍而得永生,这是头一段的教训;但第二段就掉一个头说,救主就是邻舍,是祂先爱罪人;所以给永生的是祂,给爱祂的心的也是祂;救恩是主给的,救恩的条件也是主给的。
五 再看路加七章四十七节的末了,主对西门说,凡赦免多的,他的爱多;凡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但在四十八节,主耶稣又对那女人说,“你的罪赦了”;本来免债是救恩,而结果是爱主;但在此主耶稣又是掉了头,告诉我们,那女人爱多,所以她再多的罪也得了赦免;所以救恩的结果和救恩的条件混在一起了
六 所以每一件事从起头到末了,一切都是神作的,这就叫作福音;神不只在各各他为我们作成了救恩,并且祂也在我们里头成就了救恩—路八15,传七29。
肆 所以无论什么人,都可以照着他的本相来到主面前;只要到神面前来,凭着神的工作,就可以得着救恩—罗十9~10:
一 能信的来,不能信的也来;能悔改的来,不能悔改的也来;因为主是罪人的朋友,人无论怎样都可以求主帮助—9~10节,太十一19。
二 罪人只要用信心向主一摸,主就赐恩了;只要主肯赐恩,人就能得救—罗十9~10。
职事信息摘录:
对于一个醒悟的罪人,首先你要让他懂得多少真理,然后你要让他作多少事,来接受救恩呢?今天我们就来看这两面。
醒悟的罪人当知的真理
神的恩赐
一个罪人醒悟了,你首先要作的,就是让他知道神的恩赐。约翰四章十节说,“你若知道神的恩赐,……你必早求祂,祂也必早给了你……。”神的恩赐是什么呢?十四节就答应说,乃是满足人的活水。我们传福音的时候,若看见有人醒悟了,只要再稍微推他一下,他就立刻得救了。但如果我们再继续讲道,反而不能把他推到主面前,这乃是得罪主的事。譬如有人是恐怕将来的审判,你就应当立即告诉人,怎样逃避将来的审判。如果你反把马太十一章二十八节摆出来,告诉他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主那里得安息。你把这节说给他听,乃是愚昧的。又譬如人感觉世界虚空,你反倒把将来的审判说给他听,也同样是愚昧的。再譬如罪人感觉有罪的捆绑,觉得罪的能力,你反倒把虚空说给他听,这也是很愚昧的。
传福音的人应当知道罪人到底需要什么;他想要什么,你就应当立即把他的需要供给他,不应该让他兜圈子。我们传福音时,不是我们定规人有什么难处;乃是要看他有什么实际的难处,然后我们可以解决他的难处。若是我们传福音的人有主观,去定规人的需要和难处,那是最得罪主的事。人一主观,一个人都救不来。所以我们传福音,一定要学习不主观,要学习摸着人里面的感觉。罪人的情形虽然可以分种类,但实在也是每个都不一样的。所以我们所要作的,乃是把神的恩赐给人,因为神的恩赐就是人的需要。你千万不可将人所不需要的,硬塞在人身上;乃是人醒悟什么,觉得需要什么,你就得给他什么。
另外一点,我们必须注意,就是人天然的思想总是律法的,总以为神不会白给,人总得要作什么,总得行什么好,才能讨神喜悦,神才肯赐以恩赐。人总以为要得着喜乐,就得用钱买。但神的救恩乃是白给的,是恩赐的。并且主是能专一的应付人的需要,祂所赐的恩赐,总是恰好能满足人的需要的。
神的话
当人认识神的恩赐后,接着我们就应当给他一句神的话。我们不能因为人相信我的一些话,而让他继续相信。无论在台上或在台下,我们总应当把神的话指明给他看。我们总要给人够清楚的圣经节。并且不要说太多圣经节,只要把他所需要的圣经节翻给他,盯着让他看。你要一点一点的清楚说明,告诉他,这就是神的恩赐,一直让他重复看,让他觉得这些话正是他的需要。
罪人光知道神的恩赐还不够,你还必须让他到神面前来,你要让他知道神是人的父。你可以把马太七章十一节拿出来告诉他说,“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祂的人么?”当然,没有人相信神是普通人的父,但我们对罪人还是可以说,神是罪人的父。在我们这一边看,父还没生我,我就不是祂的儿女;但从神的爱那一边来看,神看世人就像祂的儿女一样,不管人得救了没有。因为神乃是用父的爱,将祂的独生子赐给所有的罪人。神作人的父没有难处,乃是我们罪人有难处(这难处后面再说)。但我们若肯求,神必要把祂的恩赐赐下来。所以当我们对罪人传福音时,可以对他们说,神爱世人,乃是像父亲爱儿女一样,不过还没有与祂发生生命上的关系而已。无论怎样,这个比方是可以用的,因为连主耶稣也用这比方(路十五11~24)。
我们把一句神的话给人,乃是要叫人肯来到神面前,碰神一下。我们要叫罪人祷告神,是一件难事。但是传福音的人总应带领罪人来到神面前,让他们肯求天上的父。我们可以把马太七章十一节读给他们听。当罪人听明白了道以后,我们传福音的人到末了,总应当把他们带到神面前,让他们和神碰一下。你要把马太七章十一节指明给罪人,告诉他们,没有父亲不给儿子好东西的。神就像地上人的父亲一样,乐意把祂的好东西,白白的给我们。然后我们再请他祷告五分钟。这样作,比叫他听道五个钟头,还更有用处。我们传福音,总要照着神的话给罪人知道,神是赐恩赐的神,并且神也极其愿意赐恩给人。
罪的拦阻
前面我们说到,神作人的父没有难处,乃是我们罪人有难处。神是乐意赐恩给我们世人,但神所以不给,是因人有罪。罪能拦阻神赐恩给人。我们可以读以赛亚五十九章一至二节:“耶和华的手臂并非缩短不能拯救;祂的耳朵并非发沉不能听见。但你们的罪孽使你们与神隔绝,你们的罪使祂掩面不听你们。”再读约翰九章三十一节:“我们晓得神不听罪人。”你要把这几处经节读给他们听。这是第三步。
我们总不要传一种福音,是让人不祷告就遇见神的(恐怕也从来没有这一种的福音)。我们总得让人从神那里转一个弯。神是肯给恩赐的,神也必定给恩赐;但因为人有罪,神没法听人的祷告、恳求。这就是从需要的感觉,来到罪的感觉。所以传福音最少必须让罪人看见神的恩赐,再来要让他看见神是怎样的,然后再让他知道罪。你只要能叫一个人肯到神面前,神存在的问题就解决了。这比你讲神的存在还要方便。然后,你就要让他感觉罪。当你让他感觉到罪以后,就来到了第四步。
主耶稣的十字架
第四步就是要让罪人认识主耶稣的十字架。惟有十字架能解决人罪的问题。你可以请人读希伯来九章二十七至二十八节,彼前二章二十四节,三章十八节等。你和他们读这几处就够了。对于十字架的道,你不必说太多,只要让罪人能知道,主耶稣如何担当我们的罪,就够了。你只要这样简单的传就可以了。传福音的人千万不可自己打自己的岔,千万不可作一个无所不知的人,什么都想要解说得清清楚楚。你只要说这么多就够了,不可使听的人拐弯。你要用简单的话,也可以用自己的见证。
关于主耶稣为我们钉十字架,你可以用几个圣经的比方来说。第一,主耶稣乃是像方舟一样,让神的审判落在祂自己身上,叫我们这些在祂里面的人免去神的审判。第二,主耶稣又像羔羊一样,为我们的罪恶、过犯被杀,流出祂的宝血,替我们赎罪。第三,主耶稣又像铜蛇一样,为我们罪人被挂在竿子上,我们罪人只要一望祂,就得救了。主耶稣被钉十字架,就像旧约的献祭一样;祂是神的羔羊替我们赎罪了。我们传福音,只要让罪人简单的知道主耶稣的十字架就是这么一回事;他只要相信,就能接受十字架的救赎而得救。
醒悟的罪人当作的事
我们传福音到这地步,罪人就要问说,他们当作什么,才能得救?这也有四件事。
认罪
第一件事,我们要劝醒悟的人认罪。我们可以读约壹一章九节:“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节圣经虽然是对基督徒说的,但原则上,一个人向神认罪,总会得着神的赦免。这里我们必须注意,什么叫作认罪。认罪的意思乃是站在神的一边,承认罪是罪。有许多人是只求赦免而不认罪的。譬如有许多人只对神说,“我骄傲,我嫉妒,我奸淫,我恨人。”而只求神赦免;但他并不认这些罪为罪。岂知罪人只要一承认罪是罪,神就赦免他。向神认罪乃是向神承认说,这是罪。我们要带罪人,不只是求赦免,乃是承认罪为罪。
人犯罪,都是专门的犯几个罪,不是普通的犯许多罪。所以认罪也是认那几个专门犯的罪。认罪不是笼统的,乃要专一的承认罪。我们不是向神说,“我骄傲,我嫉妒,求你赦免。”乃是要向神承认说,“我骄傲,这是罪;我嫉妒,这是罪。”如果我们这样认罪,神是信实的,神也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
我们传福音的人,最怕的一件事,就是请罪人来吃了酒席,而没让他见到主人的面。我们不是让人对我们的道点头称好,乃是要让人来到神面前碰一下。这个如果作不到,一切总是道理。传福音总归要把人带到主面前,让他与神碰一下。在他明白前面所该知道的四点后,总要让他跪在神面前祷告一下。人一认罪,就是站在神的一边来一同定罪为罪。他若不认罪,就仍是站在罪的一边。我们总要叫人刚硬的膝头软下来,让他跪下来祷告。我们要让他认罪求赦免,而不是单单求赦免。这样的认罪有一个极大的好处,就是他一辈子总忘不掉。他这样一求,就跑不掉,神也算数了。
读神的话
人认罪之后,还得给他一句神的话,使他能在救恩上稳固。一个人若是心里不信,他的祷告没有用,他的认罪也是没有用。罪人的身体对于得救重生是无关的,他的灵又是死的,悟性是黑暗的,感情的羡慕也没有,意志的决定是反对的。那么他怎么相信呢?乃是要从外面把一个东西先通到他里面去。你是把一个东西给他送进去,送进去就不能出来的;这东西就是神的话。只有神的话才行,道理不够,笼统的话也不够,普通的话也不够,非得是神的话才行;只有神的话才能进到人的里面作工。所以第二步就是,让醒悟的罪人读圣经的话。你要让他读了又读,叫神的话进到他里面去。所以罗马书说,求是从信来的,信是从听见来的,听道又是从基督的话来的(十14、17)。雅各书一章二十一节说,神所栽种的话,是能救罪人的灵魂的。彼后一章四节说,人是靠着神在祂的话语里的应许,才能与神的性情有分。行传二章四十一节说到,在五旬节时,人得救乃是因着接受彼得所传神的话。
神所有的工作,乃是用祂的话来包括的。因此人一接受神的话,也就是接受神的工作。神话语的内容,就是神的工作。人不是直接摸着神的工作,乃是直接摸着神的话,然后借此摸着神的工作。因此我们传福音的人,必须多背几节圣经上关于神救恩的话。我们在传福音时,总要把神的话一句一句的念给他们听,一直到他们清楚为止,这样他们就永远忘不掉。
我们要叫人信靠神的话,安息在神的话上,到一个地步,他们得救以后,好像把神的话当作枕头一样枕在头下。(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二篇)
传福音最要紧的,是学习与圣灵同工。圣灵怎样作工,我们应当跟着圣灵而行,不要背着圣灵而行,这是最要紧的事。再者,救人不只要救好救的人,也要救难救的人,因为你可以在其中学功课。你能救一个难得救的人,慢慢的你就能救其他难得救的人了。
我们在讲台下向人传福音,和在讲台上是一样的。不过有一件要紧的事,就是一定要把罪人带到主面前,总归要让他有跪下的祷告;他一祷告,就能被带到主面前。(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四篇)
心里相信
一个人有认罪,也读了神的话,然后就要心里相信。认罪和相信有什么分别呢?认罪是行为,认罪接着又有神的话;而信是相信神照着祂的话已经那么作了。譬如我们用约壹一章九节。罪人先认罪,这是行为;而信就是说,罪人相信:神照着祂所说的,已经用祂儿子的血赦免了我的罪,洗净了我一切的不义。这就行了。所以相信不是等候,乃是对神的话语有一个活的信。活的信心乃是当时就解决的,而得救的证实的知识是留在以后解决的。神的话说,信的人有永生;我信了,就马上有永生。这里我们所说的信,不是只信主所作的工作,乃是马上相信神的话是已经成就的事实。我一信,就马上得着这事实了。在这一步上,我们总要追着人立时解决,要让他知道他现在已经得着了。
口里承认
末了一步就是要口里承认。试验一个人是否相信,最好的路就是要他公开的承认主。我们可以请他读罗马十章九至十节、十三节:“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祂从死人中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信,就得着义;口里承认,就得救。……因为‘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许多人所以得救不牢靠,就是因为口里不承认;人一承认,得救就牢了。这就像洋灰一样,只要一用水洒上,就结得牢固了。所以人相信以后,就要给他一个机会,让他马上口里承认。许多人本来是不清楚救恩的,常常因为开口承认主,就清楚了。
以上所说的是醒悟的人所该作的,也是四件事。罪人只要信神的话而口里承认,他的灵就活过来,神就把祂的灵放在相信祂的人的灵里。罪人有信的行为,神就给他一个新的心;而他相信的结果,乃是神给他一个新的生命。这样他就得救了,重生了。
我们要多花工夫学习这些事。马虎的人,传福音救人,定规不能救得好。我们要仔细的学这些事,不要马虎的说话,不要马虎的用经节。我们在每一个步骤上都要留心。我们传福音不只是要能救人,更是要得福音品格高的人。盼望我们都有好的、深的学习。(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二篇)
得救的条件与结果是合一的
今天我们要来看,得救的条件与得救的结果。通常我们都认为,得救的条件和得救的结果是有何等的不同,因为得救的条件是自己作的,得救的结果是神作的。世界上从来没有一件事,其手续和目的是相同的。我们知道得着救恩是有条件的,譬如悔改是条件,而得赦免是果子。照样,相信是条件,得救是果子。人应当认识主而得生命,认识主是条件,得生命是果子。并且得救的本身也和得生命不同,得救是得生命的条件,爱主是得生命的结果。人必须得救,才能作子民,然后才有资格过神儿女的生活,所以作子民是条件,神儿女的生活是结果。人必须得救,才能除去肉体中的罪,所以得救是条件,除去罪是结果。
因此我们都认为,得救是一件事,得救的条件又是一件事,得救的结果又是一件事。但在圣经中,有一件事是非常奇妙的,就是得救的条件和得救的结果,完全是混在一起,没有办法分别的。我们传福音,若想要整理分析,怎样把得救的条件和得救的结果,分开告诉人,好让他们清楚,就发现很难作到。这样作是愚昧的事,因为主没有一个意思,要把得救的条件和得救的结果分得那样清楚。这不但不是混乱,反而是极荣耀的事,并且这使我们不得不敬拜祂,因为得救的条件就是得救的结果,得救的结果也就是得救的条件。
救恩的条件也就是救恩的本身
我们可以从圣经中找几处来证明。我们先读路加十八章和十九章。在路加十八章十八至二十七节,有一个少年的官来问主耶稣说,“我该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这个少年官要得永生,所以他来问得永生的条件。他想知道,他应当先作什么,才能得永生。于是主耶稣回答他说,要遵守一切的诫命。那少年人就应声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主耶稣就要他变卖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并且还要他来跟从主,才能得永生。那少年官被主这样一说,就忧忧愁愁的走了,因为他作不到。主耶稣看见他这样走了,就说,“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主这样说,就把得永生和进神的国当作是并行的。所以门徒听见了,就说,“这样,谁能得救呢?”这又把永生、进神的国、和得救弄成是三个并行的了。这时主回答门徒说,“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却能。”主的话就是说,这三件事,神都能。得救、得永生、和进神的国这三件事乃是结果,而条件之一就是变卖一切来跟从主。
到了路加十九章一至十节,说到撒该的得救。撒该一得救,立刻就说,他要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讹诈人的就还四倍。十八章那里是一个少年而有道德的官,十九章这里则是一个中年而没有道德的税吏长。十八章所认为得救的条件,到了十九章却变为得救的结果。在十八章,变卖一切是得救的条件;但在十九章给我们看见,变卖一切是得救的结果,或者说,就是得救的本身。所以路加十八章和十九章乃是完全相反的。我们知道,如果是条件就得自己作,如果是结果就得神来作。主说进神国的条件是变卖一切,又说在人不能,在神却能;这就是说,不是我自己能变卖,乃是神替我把一切变卖了。这就给我们看见,救恩的条件也就是救恩的本身。我们想:条件是自己作,救恩是神来作。但主说,救恩的条件神能作。若果救恩要我们自己来作,我们就都不能蒙恩了。主说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这就是把救恩的条件并在救恩里头,就是一切都让神来作了。这不是说人能作的,就自己去作,人不能作的,就让神来作罢;乃是人一点不必作,一切都让神来作。
赦罪和悔改都是神所赐给的
我们再看行传五章三十一至三十二节:“神已将祂高举在自己的右边,作元首,作救主,将悔改和赦罪赐给以色列人。我们就是这些事的见证人,神赐给顺从之人的圣灵,也是这些事的见证人。”这里明白的说,赦罪和悔改都是神所赐给的。人常有错误的思想,以为悔改是我作的,赦罪是神给的。岂知圣经说,悔改和赦罪都是神赐给的,没有一点是留给人自己作的。所以我们传福音时,如果遇到有人以为悔改是难作的事,我们就可以将悔改并在赦罪里,告诉人说,神已将悔改和赦罪赐给他了。悔改本来是赦罪的条件,圣灵若赐给人悔改也好,若人自己不能悔改,就把悔改并在赦罪里。在这里神就是这样一同作了;祂赐给悔改,就像祂赐给赦罪一样。
是神把信心给我们
彼后一章一节说:“耶稣基督的奴仆和使徒西门彼得,写信给那些因我们的神和救主,耶稣基督的义,与我们分得同样宝贵之信的人。”这里说,我们的信是与所有的基督徒一同得的。全部圣经清楚的说,一切得救的条件,都是在信心上。但这里又说,不是我们把信心给神,反而是神把信心给我们。信心是神恩赐中的一个,信心是我们从神那里得着的。所以人能相信,还是因圣灵所赐给的信心。我们传福音时,虽然是说人必须信才能得救,但人如果信不来,也没关系,因为信也是包括在救恩里。
祂先爱我们,救我们,我们才能爱祂
在路加十章二十五至三十七节,有一个律法师问主说,“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远的生命?”这个律法师想要知道得永生的条件是什么。主耶稣就回答他说,第一是要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要爱邻舍如同自己,如此就能得永生。所以在这里,爱就是得救的条件。那律法师就接着问:“谁是我的邻舍?”于是主就在三十至三十五节说了一个故事。然后问他:“哪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主耶稣这话,就是要给那律法师看见,他就是那个落在强盗手中的人;而他的邻舍乃是好撒玛利亚人,就是主耶稣自己。在约翰四章九节说,撒玛利亚人和犹太人是不来往的,他们彼此是无关的;这意思是说,主是在这个世界交通以外的人。在约翰八章四十八至四十九节,犹太人骂主耶稣是撒玛利亚人,又有鬼附着,主耶稣虽然不承认祂是被鬼附着的,但祂并没有否认祂是撒玛利亚人。所以我们可以清楚的看见,这里的好撒玛利亚人就是指主耶稣自己说的。
路加十章二十五至三十七节的这段圣经,明显的分为两段:二十五至二十八节是头一段,二十九至三十七是第二段。爱邻舍而得永生,这是头一段的教训;但第二段就掉一个头说,救主就是邻舍,是祂先爱罪人。所以得永生和爱邻舍,似乎混乱了。但这是荣耀的事实!一面说,爱祂就能得永生,另一面又说,是祂爱我们,叫我们得永生。祂先爱我们,救我们,我们才能爱祂。我们都不能爱主,爱主的心乃是主给的。所以给永生的是祂,给爱祂的心的也是祂。救恩是主给的,救恩的条件也是主给的。人就只是相信,只是接受。一切都是神给的,所以能信的可以来,不能信的也可以来;要的可以来,不要的也可以来,因为什么都是主作的。
免债的是主,而叫那女人爱主的也是主
我们再看路加七章三十六至四十八节的故事。在四十七节的末了,主对西门说,凡赦免多的,他的爱多;凡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这句话是说,免债在先,爱主在后。不是爱多少,才赦免多少,乃是赦免多少,才爱多少。但在四十八节,主耶稣又对那女人说,“你的罪赦了。”这是说那女人是先爱主,而后蒙赦免。这就是把救恩的结果,变作救恩的条件。本来免债是救恩,而结果是爱主。但在此主耶稣又是掉了头,告诉我们,那女人爱多,所以她再多的罪也得了赦免。所以救恩的结果和救恩的条件混在一起了,因为免债的是主,而叫那女人爱主的也是主。救恩是主给的,救恩的果子也是主给的。在此救恩的条件与救恩的结果并没有先后的问题。
客观的救恩和主观的救恩都是主作的
所以每一件事从起头到末了,一切都是神作的,这就叫作福音。神不只在各各他为我们作成了救恩,并且祂也在我们里头成就了救恩。客观的救恩和主观的救恩都是主作的。路加八章十五节说,“但那落在好土里的,就是人用美好善良的心听了道,便持守住,并且忍耐着结实。”我们没有诚实良善的心,诚实善良的心乃是神所作的(传七29)罪人非有诚实良善的心,不能得救。感谢神,乃是祂赐给我们诚实良善的心,来接收祂的救恩。神有要求,但乃是祂自己来工作。这就是福音。
神乃是把我造成预备得荣耀的器皿,然后给我们荣耀
罗马九章二十三节说,我们乃是“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我们乃是先作器皿,后得荣耀。神有祂的荣耀,就创出一个器皿来,把祂自己这荣耀装在所造的器皿里。所以,神乃是把我造成预备得荣耀的器皿,然后给我们荣耀。不是我自己能得荣耀;我能得荣耀,乃是因为一切都是神作的,不是我作的。阿得路亚!神已经把我造成得荣耀的器皿。
照着本相来就耶稣
所以无论什么人,都可以照着他的本相来到主面前。主是罪人的朋友,只要人的心一出来,神就能拯救他。人的祷告虽然会错,但是听祷告的主是永不会错的。只要人有一点向着神的心,就是对的;人的要求会错,但神的答应是永不错的。何况圣灵今天已经降临,任何地方只要有人祷告,圣灵就能作工。没有一个地方是圣灵不能作工的,只要人的心一有裂缝,圣灵就作工了。人的认识虽不够,但只要一遇见主,就成功了。不只如此,神还把福音的条件和福音的结果弄乱了。人不必作什么,只要到神面前来,凭着神的工作,就可以得着救恩。(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三篇)
传福音的路本来有六条,而第六条“活的信心,”乃是前五条的成全和补足。你可以用前五条照样传,但末后你可以说,主是罪人的朋友,你要叫人照着他的本相来。能信的来,不能信的也来;能悔改的来,不能悔改的也来。因为主是罪人的朋友,人无论怎样都可以求主帮助。罪人只要用信心向主一摸,主就赐恩了。只要主肯赐恩,人就能得救。(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四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