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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系列 同工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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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課 話語職事的重要原則(二)

讀經:林後一3~10,十二7~10,四16,提後二8,約十四26,徒二14,林後二4,約七38~39,林前六17,林後三6,羅一9,徒六10,路九54~56

壹 神用管治替我們造話;我們在神面前受多少對付,我們纔能說多少的話—林後一3~10,十二7~10:1

一 我們是甚麼種的人,我們就說出甚麼種的話來:

1 有的時候,神承認一個人所講的話就是祂的話;有的時候,神不承認他所講的話就是祂的話;整個話語的問題,就在乎他這一個人是甚麼種的人—林前七25。

2 話語是從啓示出來的,但是話語受人成分的影響;他的人如果行,他的話也行;他的人如果不行,他的話也必定不行;他這個人如果是不行的,他的話必定是低的,他的話必定是輭弱的,他的話必定是幼稚的。

二 我們不能光憑着我這一個人來說出聖靈的話,必須還得我這個人有聖靈的組織—林後三18,參弗三17:

1 神如果藉着祂的靈在我們裏面有了組織,就是神的靈在我們裏面作了工,在我們身上有了管治,對付過我們這個外面的人,叫我們摸着屬靈的東西,叫我們的性格都被改過,就自然而然我們這個人能說出聖靈的話來—林後四16。

2 本來我這個人是這樣的,今天經過主這麼多年的工作之後,聖靈重新再組織過,重新再安排過,好像一所房子統統改過,重新再造過—弗三17,林前七25。

三 話語的來源,乃是從聖靈的管治裏學來的—林後一3~10,十二7~10,詩歌四六五首:

1 話語是神在我們裏面替我們造出來的;話語是神天天在環境裏安排我們經過試煉,安排我們經過對付而造出來的。

2 也許這幾天之內,也許這幾個月之中,我們受了各種的對付;在這些日子中,我們好像是得勝的,又好像是失敗的,我們好像能彀過去,又好像不能過去,這都有主的安排在那裏。

3 我們一天過一天,一次過一次,就起首學了一點,就起首有話清楚了;這個話是我們的,這個話也是神的;我們的學習是從這裏來的。

4 我們在神面前受多少對付,我們纔能說多少的話;我們在神面前的經歷有多少,我們的話也有多少。

5 今天主在這裏就是要琢磨這個肉身,叫肉身能摸着神的道;今天主在這裏就是要雕刻這個肉身,叫我們的肉身能彀說出神的話來—參王上六18、29、32、35,結四一18、26與18註1。

6 我們藉着受試煉,對於基督就有新的認識;這樣,就叫我們一天過一天對於基督的認識增加,就叫我們能彀將我們所認識的基督來供應召會—林後十二9,詩歌四五八首。

貳 作話語執事的時候,記憶力或者記性,有很大的地位—提後二8,約十四26:2

一 我們在那裏說話的時候,只能說我們所記得的話:

1 我們必須用記性把從主而來裏面的話拿來接濟外面,叫外面也有話說出去。

2 甚麼時候我們的記性一出事情,我們的重擔就搬不動。

二 記性有兩種,就是外面的記性與聖靈的記性;這兩種的記性,我們需要在神面前好好的都用它,纔能作話語的執事:

1 外面的記性,就是在外面的人裏面的記性,就是我這個人頭腦力量所產生的記性。

2 這裏面還有第二個記性,就是聖靈的記性—約十四26。

三 關於引證聖經的事,我們也要注意記性的問題:

1 我們將神的話說出去的時候,也需要像使徒們一樣,使徒們引舊約,我們引新約和舊約,來講這一件事是如何的;我們必須有聖經寫下來的根據。

2 但是,如果一不小心,我們就給新約舊約帶跑了,我們那天要講的沒有講。

3 所以我們要記得,我們在那裏講話的時候,要學習一直看我們這個擔子有沒有卸去;我們講好些話,從聖經裏面看,但這不過是引言,不過是要把神今天的話引出來;除非有神今天的話,否則我們根本不需要說話。

叁 話語的執事在神面前要有彀細的感覺、彀豐富的感覺;我們的感覺有多豐富,我們的話也有多豐富—徒二14,林後二4:3

一 我們要注意一件事:靈能不能出來,許多時候是受我們感覺的支配;人的感覺如果是不能用的,人的靈就沒有法子自由的出來:

1 靈的出來,最大的部分是藉着感覺;感覺一擋住,靈就被擋住。

2 神的兒女容易將靈和感覺相混,因為靈出來的時候不能單獨出來,靈出來的時候常常是藉着感覺出來。

3 所以,話語執事的靈如果要有自由,靈就必須有一個可用的感覺。

4 作話語執事的人非用他的感覺不可;不然,他那個話就是死的;一個作話語執事的人,不能他的話是一個樣子,他的感覺又是一個樣子—參太十一16~17。

5 我們的感覺一不能用,我們的感覺是另外的感覺,我們的靈就受攔阻,不能出去;所以我們的靈必須和神的話相合纔可以,我們的感覺也必須和神的話相合纔可以。

二 聖靈是藉着感覺去感動人:

1 如果光是用感覺去感動人,那是表演,那是死的感覺,那不是話語的職事;然而,我們這個感覺一缺少,我們的感覺不能用,人的感覺就打不破。

2 像懷特腓,他是專門講地獄的;有一天他在一個地方講地獄,他道還沒有講完,就有人抱著柱子怕滑到地獄裏去;因為懷特腓每講到地獄的時候,他自己就滿了感覺;他有這個感覺,他的感覺送他的話出去,他的靈也出去,聖靈也出去。

三 所以需要主作工在我們身上,把我們的感覺作到細嫩的地步:

1 一個人在神面前受對付的時候,神安排了各種各樣的環境,來叫這個人受擊打;這樣一個一個的擊打,就叫他身上有創口,叫他有傷痛;一個人在他身上一有創口、一有傷痛之後,就自然而然他的感覺受了傷,就自然而然他的感覺比從前更細嫩。

2 感覺粗的,也許十句話裏面有八句話感覺沒有出去;感覺細的,每說一句,感覺就跟上去。

肆 在靈與話之間有非常密切的關係—約七38~39,林前六17,林後三6,羅一9,參徒六10:4

一 話語的執事需要學習在說話的時候把靈推出去:

1 說出來的話是啓示或者不過是道理,乃是看作執事的人能不能將他的靈使用出來。

2 作執事的人,在說話的時候,能將靈推出去,也能將靈扣住;能將靈很平常的推出去,也能彀很厲害的將靈推出去;這件事是在話語執事的手裏。

3 話語的性質如何,乃是根據於靈是如何推出來。

二 靈的使用在執事的身上,第一乃是根據於靈的訓練:

1 執事的靈在神面前受訓練到甚麼地步,他纔能使用他的靈到甚麼地步;他能使用他的靈到他所受訓練的地步。

2 當我們被主擺在一個絕望的環境裏之後,我們起首學習有一點的相信,有一點的仰望,有一點的倚靠了;也就是在這裏面,我們摸着神的恩典,我們摸着神的能力,我們不知不覺被帶過來了。

3 就是在這一種的經過裏面,我們的靈得着了一點的力量,我們的靈受了一下的訓練,我們的靈增加了一點的豐富。

4 主在我們身上的工作,乃是多次的,也是多方的;主就是這樣多次多方的在我們身上作的時候,就叫我這個人一次過一次靈比從前更剛強;神在我們的環境裏,不只拆毀了我們外面的人,也建造了我們裏面的人。

5 我們在試煉中不能和從前一樣,或者是在試煉中打碎了成了不可用的器皿,或者是從試煉中爬出來了顯得更榮耀;一個試煉若不是叫我們更好,就是叫我們更壞。

6 凡經不起試煉的人就沒有用;凡經得起試煉、勝過那個試煉的人,在他一生一世之中,就加上一個得勝。

7 我們的靈受訓練變作剛強的時候,就叫我們作話語的執事的時候有靈可用。

三 靈的使用在執事的身上,也是根據于執事的樂意:

1 在神面前作話語執事的時候,不只是說我們有沒有可用的靈,乃是說我們在這一次作話語執事的時候,我們樂意付上多少代價,我們樂意使用多少靈。

2 靈的出去,乃是付上代價的出去,是一個重擔的出去,一個痛苦的出去,一個疲憊的出去。

3 有許多人有屬靈的輭弱,我們要讓我們的靈出去,我們要把我們的靈推出去,去碰這些屬靈的輭弱,去毀滅這些屬靈的輭弱;我們要爬在他死亡的上面,我們要把他的死亡吞滅掉。

4 這一個是出代價的工作;作話語執事的,不一定每一次都要出重的代價,但是,每一次總得樂意付上這麼大的代價。

四 每一個真實作話語執事的人,都必須知道甚麼叫作把靈推出去:

1 話語執事一直在那裏說話,他一直好像在那裏用力量,不是用肉體的力量,是用另外一個力量;好像他必須竭盡全力纔能把他的靈推出去。

2 就是當我們這樣把靈推出去的時候,我們看見,在我們面前的人就起首摸着一個東西;聽道的人聽我們的話的時候,他們是聽一篇道理或者是聽神的話,乃是看我們怎樣把靈推出去。

3 強的話語職事,就是有多少的話,也有多少的靈,二者是相等的。

4 靈出來就是聖靈出來,能力出來,生命出來,以及光出來。

五 我們要把一個乾淨的靈送出去,我們就要學習受對付—路九54~56:

1 聖靈是帶着水管子的性質而臨到人身上。

2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的靈就需要被潔淨,就需要被對付,不然的話,我們就叫人得着不正當的東西。

職事信息摘錄:

聖靈的管治與話語

一個話語的執事,當他要站起來講話的時候,他這個話是從甚麼地方來的呢?作神話語的執事,不是用他的思想去想出許多話來講,他那個話是另有來源的。我們現在要看那個話到底是從甚麼地方來的。那個話的來源斷定了之後,就相當清楚,有好些話是不能用的,有好些話我們不能把它當作神的話說出去。我們一再題起,話語的職事與人的成分發生極大的關係;也一再題起,話語的職事乃是神給我們一兩句的話,讓我們憑着這一兩句的話再講出許多的話來。這許多的話,乃是根據那一兩句的話出來的。這許多的話,乃是我們把裏面的話當作根源,再從那裏面講出話來。當我們站起來作話語執事的時候,這些話乃是我們這個人在那裏講,乃是我們這個人在那裏講出神在我們裏面所講的話,這一個是話語的職事。在這一個話語的職事裏面有人的成分,所以當一個人在那裏作話語執事的時候,我們要注意他這個人的成分到底如何,因為話語是從人出來的。

當一個人站在講臺上的時候,他這個人是甚麼種的人,他就講出甚麼種的話來。有的時候,神承認他所講的話就是祂的話;有的時候,神不承認他所講的話就是祂的話。整個話語的問題,就在乎他這一個人是甚麼種的人。在這裏有兩個人。在靈裏面,他們所得着的光照是一樣的,所得着的話語也是一樣的,可是這兩個人站起來事奉的時候,就完全不一樣。因為他們人不一樣,所以作話語執事的時候就完全不同。裏面的啓示可以一樣,裏面的話也可以一樣,但是因着人不同的緣故,職事就不一樣。所以我們要看見這一個話語到底是從甚麼地方來的。話語是從啓示出來的,但是話語受人成分的影響,他這個人是甚麼種的人,他就必定說甚麼種的話。他的人如果行,他的話也行;他的人如果不行,他的話也必定不行。他這個人如果是不行的,他的話必定是低的,他的話必定是輭弱的,他的話必定是幼稚的,他必定有人的話,有聰明的話,有委婉的話;這樣,他的話就不是屬靈的話。他這個人如果是對的,就自然而然他的話是屬靈的,他的話是高的,他的話是准的,他的話也是摸着神的。所以,我們要注意這個外面的話的來源,我們就要注意人是甚麼種的人。你是甚麼種的人,你就說出甚麼種的話來。

話語的造成

神的話在主耶穌身上的時候乃是一個人,所以神的話今天在我們身上的時候也必須是一個人。當主耶穌的時候,是話成肉身,所以神用肉身說話。在今天,神也是要將祂的話變作肉身,神還是要祂的話變作一個人,神今天還是照舊的用肉身來說話。所以神今天要對付我們這個肉身,神要將我們這個肉身對付到一個地步,我們的肉身有話出來的時候,就是神的話出來。要達到這一個地步,在我們身上必須有聖靈的組織。神藉着祂自己的靈住在我們裏面有了組織,就當我們在那裏想,在那裏說的時候,神的話就出來。聖靈在我們裏面的組織叫神的話成為我們主觀的話出來。作神話語執事的人,要讓聖靈在他裏面組織到一個地步,纔有這一種不是客觀的,乃是完全主觀的話。神藉着祂的靈在我們裏面組織,能彀到一個地步,我們的思想不只和神的思想相通,而且我們的思想就是神的思想;我們的話不只和神的話相同,而且我們的話就是神的話。這就是聖靈組織的結果。你的話變作就是神的話,這就是新約裏面的職事。人在那裏,神也就在那裏;人說話,神也就說話。因為神的話乃是藉着人出來的緣故,所以人需要是何等樣的人,所以人所受的對付該是何等的對付。

我們要看見神如何用祂的靈在那裏組織我們。話語是神在我們裏面替我們造出來的。話語是神天天在環境裏安排我們經過試煉,安排我們經過對付而造出來的。也許這幾天之內,也許這幾個月之中,我們受了各種的對付。在這些日子中,我們好像是得勝的,又好像是失敗的,我們好像能彀過去,又好像不能過去,這都有主的安排在那裏。你一天過一天,一次過一次,就起首學了一點,就起首有一句話,有兩句話清楚了。你有一點清楚了,你能說了。這一個也就是你的話。神在你身上已經造出一句話來,造出兩句話來。話語就是這樣造成的。這個話是你的,這個話也是神的。這是相當重要的。我們的學習是從這裏來的。比方:你在神面前受了一點的對付,起頭的時候是莫名其妙,起頭的時候沒有話。你在那裏受對付的時候,好像一點都不清楚。但是,過了一點時候,你有一點清楚了,你說,“唉,主是要這一個。主在這裏對付的目的是要我有這一個。”

我們要求神給我們訓練,就是神把我們擺在各樣的環境裏,受各樣的試煉,我們天天在那裏讓神把我們帶過去。每一天我活在這個情形裏的時候,都是主給我機會讓我多認識基督一點。我今天有一個新的對付、新的管治,我今天對於基督就有一個新的認識。我明天多受一個對付,我明天對於基督又多一個新的認識。這樣,就叫我一天過一天對於基督的認識增加,就叫我能彀將我所認識的基督來供應召會。

所以,甚麼叫作話?話就是基督。甚麼叫作道?道就是基督。因為你在你的試煉裏,你在你的管治裏所得着的話,就是從你認識基督而得着的。今天在召會裏,有千千萬萬神的兒女,他們對於主的認識不彀。有的人對於主的認識也許只有一件兩件。所以要有執事起來,給他們多一點的認識主。話語的執事,因為多方面受試煉,所以多方面認識基督,就多方面有話。這些話是為着供應基督的。所以說,神的話就是神的兒子,神的話就是基督。我們在話語裏面所認識的,就是在主身上所認識的。今天你到召會裏去,有一個弟兄在這一件事情上認識基督不彀,有一個弟兄在另一件事情上認識基督不彀,你蒙神的憐憫,曾從這些事情上經過,因而認識了主,所以你把這些拿來供應他們。他們裏面缺了一點,你在這一點上供應,補滿他們。乃是因着你自己先學了功課,你纔能彀在神的兒女中服事。你的職事如果是建造在這個根基上,你的話就是神的話。(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七册,神話語的職事,第十三章)

靈藉着感覺出去

我們讀聖經,看見寫聖經的人作話語執事的時候,他們有一個相當特別的點,就是他們的感覺不攔阻他們,就是他們在說話的時候有感覺出來。我們要注意一件事:靈能不能出來,許多時候是受我們感覺的支配。人的感覺如果是不能用的,人的靈就沒有法子自由的出來。人的靈能不能出來,藉着意志的地方非常少;人的靈能不能出來,藉着思想的地方也不多;人的靈能不能出來,要看有沒有感覺。靈的出來,最大的部分是藉着感覺。感覺一擋住,靈就被擋住;感覺一冷,靈就冷;感覺一枯乾,靈也枯乾;感覺一安靜,靈也安靜。

神的兒女為甚麼常常將靈和感覺相混呢?神的兒女會分別甚麼是靈,甚麼是意志,因為那一個分別大。叫他們分別甚麼是思想,甚麼是靈,他們也會分,因為那個分別也大。要他們分別甚麼是靈,甚麼是感覺,就不容易,就會混,為甚麼會混呢?因為靈出來的時候不能單獨出來,靈出來的時候常常是藉着感覺出來。靈藉着發表它自己的,不是人的思想,更不是人的意志,乃是藉着感覺。因此,許多人很不容易來分別靈和感覺。雖然靈是一個東西,感覺是另外一個東西,雖然靈和感覺絕對是不同的,可是靈是藉着感覺發表它自己的。比方:電燈發亮的地方是燈泡;雖然電是電,燈泡是燈泡,完全是兩個東西,但是你又不能把它們分開。照樣,靈和感覺完全是兩個東西,可是靈的發表差不多都是藉着感覺,所以你也不能把靈和感覺分開。但這並非說靈就是感覺,感覺就是靈。在沒有學習的人身上,靈就是感覺,感覺就是靈,好像有的人看電就是燈泡,燈泡就是電一樣。其實電與燈泡完全是兩個東西。話語執事講話的時候,靈要出來;而靈的能不能出來,乃是看他的感覺如何;感覺不能用,靈就不能出來。好比電力公司的電不管多足,如果沒有燈泡,就發不出光來。照樣,不管你的靈多好,你的感覺如果不能用,你的靈馬上受阻擋。靈是藉着感覺出來的,所以,話語執事的靈如果要有自由,靈就必須有一個可用的感覺。感覺如果不聽靈的話,不能隨靈的意思,靈就要受攔阻。為着靈要自由出來的緣故,所以人必須有一個可用的感覺。現在我們要來看,感覺怎樣纔可以用。

我們人有意志,但是意志在人裏面是最粗的東西。我們人也有思想,思想比意志稍微細嫩一點,但是思想還是粗的東西。我們人也有感覺,感覺乃是我們人最細嫩的東西。人要定規一件事,可能相當剛硬的來定規。人會想,但是思想並不是一個細嫩的東西。乃是到了人的情感感覺的時候,你纔起首摸着一個人比較細嫩的地方。因此,在舊約裏,特別是在雅歌裏,在說到一個人細嫩的東西的時候,是用香氣來代表的。因為香氣是用人的鼻子來聞的。聞是很細嫩的動作。聞是代表細嫩的感覺。聖經裏面,用人的鼻子作感覺的代表。人的感覺雖然是最細嫩的,但是人的感覺不一定都可以用。

因為作話語執事的人非用他的感覺不可,所以他每一次說話的時候,都必須把他的感覺擺在他的話語裏一起出去;不然,他那個話就是死的。所以,話語的執事,在他沒有開口說話之先,必須有記性和思想;在他開口說話之後,第一個東西要擺進去的就是他的感覺。一開口的時候,他的感覺不跟著出去,就沒有用。

主那穌用一個比方對門徒說:“我可用甚麼比這世代呢?好像孩童坐在街市上,招呼同伴,說,我們向你們吹笛,你們不跳舞;我們向你們舉哀,你們不捶胸”(太十一16~17)。這是說,人如果有感覺的話,當人向他吹笛的時候,他就得跳舞,當人向他舉哀的時候,他就會捶胸。換句話說,一個作話語執事的人,不能他的話是一個樣子,他的感覺又是一個樣子。那根本叫他這個人沒有法子在神面前說話。你不能口裏說悲哀的話,而沒有悲哀的感覺;你沒有悲哀的感覺,那你就不是話語的執事。這裏所說的感覺,不是表演。表演的感覺是裝出來的,那是演戲。話語的執事不能用人工的方法來表演話語。話語的執事,是當話語出去的時候,實在有那個話的感覺,每一句話都有它的感覺。有的話是悲傷的,就要有悲傷的感覺;靈悲傷的時候,是要用你的感覺來悲傷。有的話是快樂的,就要有快樂的感覺;靈快樂的時候,是要用你的感覺來快樂。

我們必須記得,光是話出去不彀,必須靈出去,但是靈出去就要帶着感覺出去。所以,我們的感覺一跟不上,話就沒有靈。我們的話出去的時候,我們的感覺如果太硬,也不能用。感覺是人最細嫩的地方,我們的感覺一硬,一不細嫩,就不能用,結果這個話是出去了,但是靈沒有出去。甚麼種的話,應當配上甚麼種的靈,這個話纔有用。甚麼種的話出去,配上另外的靈,靈和話一不一致,那個話就被折損,沒有用。我們的話出去的時候,就得把這一種的靈說出去。換句話說,甚麼種的話,必須有甚麼種的靈。你不能話是一種,靈又是一種。這不行,這不能作執事。必須話是甚麼種的話,靈也是甚麼種的靈纔行。但是靈要出去的時候,靈不能自己表現它自己,靈總得有它的感覺。你的感覺一不能用,你的感覺是另外的感覺,你的靈就受攔阻,不能出去。所以我們的靈必須和神的話相合纔可以,我們的感覺也必須和神的話相合纔可以。(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七册,神話語的職事,第十五章)

靈與話的關係

現在我們要來看話語與靈的出來的問題。說出來的話是啓示或者不過是道理,乃是看作執事的人能不能將他的靈使用出來。人在話語的面前能不能得着生命,乃是看作執事的人能不能將他的靈使用出來。人是只聽見話或者也看見光,乃是看執事的靈能不能出來。人聽見了話,是依然故我或者是僕倒下去,乃是看作執事的人能不能將他自己的靈推出去。話語雖然已經對了,感覺也是可用的,但是靈如果沒有出來,你就看見,人在這裏遇見一個完全的道理,非常高的道理,非常能叫人明白的道理,而人在這裏不能遇見神的話。話出來的時候可以缺少靈而出來,也可以很平常的出來。一篇嚴重的話出來的時候,配上一個平常的靈,這一篇的話就平常得很。一篇的話出來的時候,有剛強的靈,就自然而然這個話也是剛強的。話是完全對了,乃是要看配上甚麼種的靈出來,乃是要看作話語執事的人有沒有將他自己的靈也推出來。話語的執事能彀將靈很平常的推出來,也能彀將靈很剛強的推出來,也能彀將靈爆發的沖出來。話語的性質如何,乃是根據於靈是如何推出來。話語在人身上所產生的果效,不是看話語是如何,乃是看推出來的靈是如何。作執事的人,在說話的時候,能將靈推出去,也能將靈扣住;能將靈很平常的推出去,也能彀很厲害的將靈推出去。這件事是在話語執事的手裏,所以話語的執事需要學習在說話的時候把靈推出去。

在靈與話之間有非常密切的關係。靈一被摸着的時候,話也被摸着;靈一出事情,話也出事情。到底靈怎樣影響話,這個我們不知道怎麼說。我們只能說,人的靈是非常嫩、非常細的一個東西,它是不能碰的,它是不能得罪的。你要出來傳神的話的時候,甚麼都齊備了,如果你的靈沒有豫備好,你就看見那個話沒有法子出去。當你在那裏傳說神的話的時候,你需要把靈推出去,你纔能有辦法把神的話推出去。每一個會傳神的話的人,都有這一個把靈推出去的經歷。比方,門口是大風大雨,是黑暗,有一個人要跑出去而又跑不出去,要你在後面推一把,把他推出去。靈的推就是這樣。你在聚會裏站起來說話,你的靈不動,你要推你的靈出去,你要把靈推出去。如果不把靈推出去,就在話語上有極大的分別。許多的時候你就是這樣推一下,靈出去,你就看見那個話出去是相當厲害。人不只聽見那個話,人並且摸着那個東西;人不只着你的話,人並且着你的靈。有的時候,你聽一篇道,你把那個道聽下去,一個字不漏的記下來,你能把那個道講給人聽,你能背那個話,但是你不能背那個靈。有多少人在那裏聽道的時候,不只聽那個話,並且着那個靈。人沒有着那個靈的時候,那個話在他身上沒有多大用處。

讀聖經也是同樣的情形。有的人讀聖經惟讀那個話,有的人着聖經的靈。有的人讀聖經,讀保羅的話,可是不知道保羅那個聲音。那個聲音是低的、是高的,是輕的、是重的,他沒有感覺;是悲傷的、是喜樂的,他也不知道。有的人讀聖經,讀保羅的話,他知道保羅那個聲音。保羅悲傷的禱告、悲傷的話語,他知道;保羅發怒的說或者快樂的說,他也知道。他摸着保羅的靈。你讀使徒行傳,如果你覺得他們所講的道就是一句一句的念下去,那你就摸不著裏面說的話。保羅在那一個婢女身上趕出那鬼(十六18),你如果不去摸那個靈,你只知道叫鬼出去,你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也許保羅是很重的聲音,是很大的聲音,可是你不知道,因為你沒有摸着那一個靈。我們要進入那一個寫聖經的人的靈,纔能認識他所寫的聖經。他所寫的聖經就是他的靈的釋放。你如果只摸着那個話,而沒有摸着那個靈,你就不能作讀聖經的人。

照樣,在講道的時候,你這個人在神面前必須經過對付;不然的話,你沒有靈可以出去。你如果沒有經過主的對付,主的對付在你身上不彀深、不彀乾淨、不彀純潔,你的靈就沒有法子跟著神的話出去,你沒有靈好推。你也許能把你的道理推出去,你沒有法子在神的話後面把靈推出去。我們要記得甚麼叫講道。講道乃是把話講出去,不只,並且講道是靈的釋放。一個作話語執事的人,他將話講出去的時候,同時把自己的靈釋放了。藉着話,他的靈從這裏面出去,自然而然神的靈也藉着人的靈釋放出去,聖靈就跟著人的靈一同釋放。如果人的靈不能釋放,就有一個很大的困難,聖靈就不能出去。我們要記得,聽道不是聽話的問題,聽道是遇見靈的問題。

我們要注意,如果話出來,如果有話語的職事,就不只有話,並且有靈,就不只話出來,並且靈也出來,所以聽的人在那裏就不只摸着話,也摸着靈。人如果沒有摸着靈,只摸着那個話,那是很平常的,無所謂。你如果沒有摸着靈,就連神自己說的話你都要覺得平常。只有摸着靈纔摸着生命。主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要摸着靈,纔知道那個話是甚麼意思。你傳神的話的時候,不只話對就好了,並且你要學習把你的靈推出去。但這不是說,人能彀一直的把靈推出去。因為你把靈推出去的時候,是付上相當的代價的。許多的時候你看見,作執事的人付不起那麼大的代價。所以一個人不是能彀常常把靈推出去。你在神面前靈越強,你越能把你的靈推出去,也能把你的靈推出去了再推出去。我們相信,沒有一個站起來為神說話的人,他的靈一次都沒有推出去過,從來都沒有推出去過。他至少有一次或者一次以上把他的靈推出去。他叫他的話出去的時候,靈也出去,人能彀着他的靈。沒有人只為着話的緣故倒下去,人都是因着靈的緣故倒下去。如果只是話,那個話很容易變作道理,就是從啓示來的話也很容易變作道理。你傳從啓示得來的話,也把靈推出去的時候,人不只遇見話,人也遇見靈。神的靈能彀藉着你的靈臨到人身上。(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七册,神話語的職事,第十六章)

參考與參讀資料:

1. 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七册,神話語的職事,第十三至十六章

2. 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經歷,第十三章

1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七册,神話語的職事,第十三章

2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七册,神話語的職事,第十四章

3 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七册,神話語的職事,第十五章

4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七册,神話語的職事,第十六章